北城二千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鹽引、這東西和茶、酒、鐵在古代絕大時候都是朝廷專營的東西,在明朝卻放的寬鬆了些。
在明朝前期、由於北方百里無雞鳴,偌大的河北、山西、陝西、甘肅四省人口加起來不足一千五百萬,因此不如南方富足。
由於地區的物資十分貧乏,駐守北疆的軍隊需要花大價錢才能買到物資。
為了應對這種貧乏,明朝制定了一條規矩,那就是鹽引需要商賈運糧食去邊鎮地區才能夠換取。
這制度極大緩解了北疆將士的物資問題,不過自從弘治五年改納糧開中為納銀開中之後,大家只需要向朝廷這邊繳納銀子就可以獲得鹽引。
大鹽商基本上至朝廷、下至地方都有人,所以很多時候只是象徵性地繳納一些銀子就可以獲得大量的鹽引。
可以說他們的鹽,幾乎成本為零,更多的花費則是花費在上下打點上面。
一些商賈以“潤筆費”為名,請勳貴、官員題字,將一個字以數百乃至數千、上萬兩銀子炒高,變相賄賂。
明朝的鹽引制度是“綱鹽制”,即持有鹽引的商人按地區分為10個綱,每綱鹽引為20萬引,每引折鹽300斤,或銀六錢四厘,稱為“窩本”,另稅銀三兩,公使(運輸)銀三兩。
大明紙面上每年鹽產量是6億斤,鹽稅收入本來按照產量來說,每引官府得銀6兩6錢4分,6億斤鹽全部售出後,官府應該收入1328萬兩白銀,但實際上大明最多時只有250萬兩白銀。
這原因,除了貪官汙吏,還有一點就是官鹽定價太高。
一引鹽300斤,交稅六兩六錢四分,等於一斤鹽22文,而天下百姓吃的私鹽才四五文,湖廣一帶十幾文就被百姓罵的不可開交,這也是鹽引沒有辦法實際收上來鹽稅的問題。
不過、如果官鹽的鹽稅價格能降下來,朱由檢倒是可以在這裡面操作。
對於他來說、與其被那些貪官汙吏吃,還不如他自己吃。
他吃了還能將賺來的銀子給好皇兄,鹽商和勳貴、文臣吃了,那是在為大明掘墳。
想到這裡、朱由檢對王承恩道:
“承恩、你說我要是和皇兄要鹽引,皇兄能給我多少?”
朱由檢忍不住開口詢問,而王承恩聽到卻不覺得是什麼值得羞恥的事情,直接道:
“若是殿下要鹽引,以萬歲對殿下的態度來看,恐怕能要十幾萬引……”
“十幾萬?!”聽到這個數量,朱由檢後槽牙都差點咬碎了。
一引三百斤鹽,哪怕最低的十萬引都有三千萬斤鹽,按照眼下北直隸一斤鹽五文,那麼十萬引鹽只能賣出十五萬兩。
如此的話,一個綱只有三十萬兩的收入,十個綱頂多三百萬兩。
但大明規定每引鹽需要繳納六兩六錢四分,十萬引,朱由檢就需要交出六十六萬四千兩。
《金剛不壞大寨主》
這麼看來、鹽稅這玩意,還真的不是官員不想收,是按照官鹽價格賣不出去啊……
不過、如果朱由檢拿了一個綱的鹽引,然後專門對蒙古人貿易,以一斤鹽三十文錢賣出去。
那麼先不提遠的地方、就說近的內喀爾喀、喀喇沁、土默特、鄂爾多斯、察哈爾、科爾沁等六部蒙古,大概就能消化兩百萬斤鹽。
這換算下來,一年收入……六萬兩!
算出這個資料,朱由檢簡直想吐血。
感情在大明正規買鹽買鹽是賠本買賣啊,那些合理販鹽的網文怕不是看的地攤文學。
朱由檢想吐血,但很快他又反應過來,似乎在他的記憶裡,除了明朝以外,其他王朝的鹽稅都是財政收入大頭,那麼為什麼其他王朝能賣出這麼多銀子?
朱由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