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頁 (第1/2頁)
[英]阿諾德·託因比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在德國方面,納粹發言人也討人歡喜地提到使日耳曼族同家同德國聯絡在一起的種族關係。在挪威,特博77文(1940年4月以後的德國專員)力圖強調挪威人&ldo;不是波蘭人或亞洲的布林什維克&r;,而是&ldo;一個具有高度文化&rdo;、同德國人有著&ldo;共同血統&rdo;的&ldo;民族&rdo;。他還說,因此他認為&ldo;促使德國人和挪威人作為平等的夥伴在一個日耳曼大家庭內團結起來&rdo;是他的使命。在荷蘭,賽斯-英夸特好多次都力圖說明,沒有把荷蘭置於軍政府管制之下,而由一個德國專員來治理,這是因為它是一個日耳曼族國家,這個國家的人民(他這樣希望)不久將準備並樂於為建立一個新歐洲貢獻自己的力量。同樣,在丹麥,諾爾一斯勒斯維的德國人領袖帕斯托爾?施密特表示,正因為認識到斯堪地那維亞人&ldo;血統相同&rdo;,德國人才決定不在北方擴大其征服區,這同他們在東方進行的廣泛的進攻適成對照。其他人士則著重指出,所有日耳曼族國家都將獲得參加這場重大的東徵的機會。就在這時,荷蘭為了發展在東方地區的民族利益,宣佈成立了荷蘭東方中隊。的確,這件事或許不止是一個巧合,然而,突出的是,希特勒本人對於在俄國建立大片非德國人的殖民地顯然並不十分熱心。
在德國本土,有一時期,納粹當局即便的確未曾加以鼓勵,卻給予日耳曼族內奸團體相當的自由,容許他們向在德國工作的本國工作人員進行宣傳,儘管對其他親德組織的活動則嚴加取締。舉例而言,根據海德里希(當時的保安警察和保安處頭子)1941年9月3日和12月6日發布的兩道命令,挪威民族統一黨、丹麥國家社會主義勞動黨、荷蘭國家社會主義運動、佛蘭芒民族同盟和比利時雷克斯運動等組織的代表,都明文規定不受那項取締外國政治組織在德國境內活動的禁令的限制。同樣,屬於&ldo;國家社會主義瑞士聯邦&rdo;和&ldo;大德意志瑞士聯邦&rdo;的瑞士國民也可以舉行集會。另一方面,當駐柏林的斯洛伐克公使館要求德國當局同意在德國設立一個格林卡黨國外辦事處,以便把德國境內的五萬名斯洛伐克工人組織起來時,這個要求竟遭到拒絕,理由是,德國政府認為,在戰爭時期採取這樣一個步驟不會有任何益處。同樣的禁令也推行於法國的所有同納粹合作的團體和塞爾維亞的所有團體,&ldo;包括目前參加塞爾維亞政府的利廖蒂奇集團(茲博爾運動),以及斯托亞迪諾維奇的追隨者。克羅埃西亞納粹黨雖然被認為是&ldo;特別親德的&rdo;,卻也沒有獲準在德國建立組織,德國境內克羅埃西亞人中的政治活動只能在烏斯塔沙運動的照管下進行。
德國納粹黨全黨這時對日耳曼民族的問題十分重視。希姆萊在這種情況的鼓勵下,指定南漢諾瓦一不論瑞克行政區作為黨的單位,負責&ldo;利用其影響促使日耳曼德國的所有日耳曼人組成一個聯盟&rdo;,同時還在1943年5月在行政區首府漢諾瓦建成了一座&ldo;日耳曼大廈&rdo;,參加大廈落成典禮的有德國黨衛隊的領導官員和西歐各國內奸集團黨衛隊組織的代表。在黨衛隊內部,希姆萊委託一個所謂&ldo;黨衛隊日耳曼大空間工作組委員會&rdo;去研究有關日耳曼民族的理想的各項問題。這個委員會由所有對日耳曼民族事務感興趣的黨衛隊機構的代表組成(遺傳研究所、第六局、德國加強德意志民族委員會會長辦公廳、日耳曼族中心、種族與移民總局等)。
然而,作為一種學術性的,甚至思想性的活動來促進日耳曼民族的理想,黨衛隊倒並不是迫不及待的。事實上,它的主要興趣在於日耳曼民族的實際團給方面,即推動武裝黨衛隊各日耳曼族分隊的招募工作。由於這些分隊都宣誓效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