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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是個公正的人,並沒有說龐籍有罪,但包拯直指趙清貺的死和龐籍「懶政一刀切」有直接關聯。
對此龐籍否認不了。趙禎無法開口。滿朝文武怒視包拯表示「你說的對,老子們想揍你又不方便出手」。
包拯嚴謹的地方在於,他真把皇甫淵和趙清貺案件全部翻了出來。並指出:趙清貺利用身份謀事、賄賂官員、破壞朝廷綱常這當然是罪,但事實上賄賂數額較小,皇甫淵也並未進入官員隊伍,所以趙清貺有罪但罪不至死。
「於在這種情況下,龐籍身為宰相、指示開封府重辦嚴辦就是幹擾司法公證。」
汗,包拯當庭打御前官司時真是這麼說的。理論上這當然就是幹擾司法公證。因為包拯還說了:開封府是獨立司法個體,有大宋律作為尺度何須龐籍指手畫腳?若需要,那要大宋律和開封知府幹什麼?
包拯還表示:正因龐籍狗拿耗子多管閒事,不思天下民生,卻去過問雞毛蒜皮之案件,導致開封府官僚執行宰相批示的情況下矯枉過正,由此造成之司法失當,龐籍難辭其咎。
這些就是包拯的說辭,且有開封知府,開封推官,舒州知州司馬光之證詞支撐。
趙禎當時險些氣的噴血,臉色要多難看有多難看。
然後皇帝只是給包拯使了個眼色讓他別在說,包拯也不知道真沒領悟還是假沒領悟,更上前一步搬出祖宗法度,情緒激動,導致唾沫星子噴在皇帝臉上。
後來,張方平一巴掌把包拯官帽打飛。跟著,兩位相公就打了起來,拳來腳往一番老包被打傷了。如此把展昭看的一陣鬱悶卻無法出手,欺人太甚,張方平這樣的流氓在朝廷一天那就暗無天日。當初這老流氓還派人蒙面來攔截我展大俠,欺負了小的,現在還動手把包拯給打傷了。
朝上許多人驚恐於老張淫威,卻是又覺得他和包拯誰也不是好東西,一個流氓一個訴棍,天然的冤家,沒啥好說的。
包拯被擼翻後趙禎又是解氣又是擔心,還覺得都是王安石那小子開的壞頭。好在啊老包沒大礙,皇帝這才放心。
同時皇帝也不好意思處理張方平,因為張方平的理由是「包拯這傢伙說一套做一套,把口水噴在皇帝臉上雖然不是犯罪,但既然不敬了,被勤王的人打一頓有什麼稀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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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包竟是沒有對此申辯。
其後就順理成章,大宋規矩:御史臺彈劾宰相一旦成功,宰相必須辭職。
是的包拯是言官不是刑部。他追究的不是罪行而是責任。他的說辭誰都辯駁不了,那麼就算是趙禎也留不住龐籍了。這種情況趙禎要是敢硬保龐籍,以大宋的尿性會出現一群相公當場把官帽放下離開。
於是年初第一政治大案:龐籍辭去樞密使,辭去中書門下平章事,自請外放知鄆州。趙禎含淚允許了他辭職。
年初第二禮法大案,張方平指示右諫司彈劾包拯「失禮」,證據是他把唾沫星子噴皇帝臉上。證人是文武百官。
其實這個事趙禎都不想追究。卻無奈老張戾氣重就是要追著不放。這又是對皇帝的將軍。
後來趙禎一想,包黑炭也太可惡,老龐當年力挺朕親政容易嗎。所以真的不適合放在包拯在朝廷發言了,他在朝廷,最終會導致「大宋沒一個好人」,如果大宋全是惡棍那朕是什麼?
換個位置,趙禎不愛聽就可以不許包拯說,但在大宋,皇帝真不能禁止御史說話。是的趙禎可以不許龐籍說話,但阻止不了老包。
於是隻有借用張方平找的理由,解除包拯御史中丞事,放權知開封府事。
權的意思是代理,包拯的首席謀士公孫先生解讀為「大人不要固執,皇帝的意思是您若再惹事,那就開封府都不能待」。
對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