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一首歌一百萬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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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兄弟,你要是不差歌的話能不能幫我寫一首。”
錄音棚老闆從背後擠過來,阿瑪尼西裝,範思哲t恤,lv皮帶,穿得還挺花。
大腹便便,手腕帶金錶,一看就是不差錢的主。
林尋回頭看了一眼,搖頭:“對不起,我沒賣歌打算。”
這個世界重視版權,歌曲價格比上一世好一點,幾萬幾十萬不等。為了這麼點錢把歌賣了,他腦子裡得灌多少水銀。
“小兄弟別這麼快拒絕,價格好說,我們可以去辦公室詳談。”
“不用了,我真不想賣歌。”
換做其他人可能半推半就答應了,能寫的不一定能唱,因為形象原因,沒有好的公司原因,很多人是寫歌不唱歌,專門賣。
“一百萬。”見林尋要走,老闆開口:“只要你能寫一首剛剛那種水平的,我出一百萬買。”
聽到這話,工作人員都臊得慌,就剛剛那種水平的,找個公司運營,能賺幾個一百萬。
林尋能寫能唱,還有人氣,自己留著不好,還一百萬買給你,想屁吃。
見到員工臉色,老闆也知道自己說錯話,不等他改口,林尋道:“承蒙瞧得起,我是真的沒有賣歌打算,最近太忙,實在沒工夫寫歌。”
“下次吧,等回頭忙過來再說。”
前半句半真半假,他忙不假,也不是忙得沒工夫寫歌,歌還用寫嗎?早早註冊版權了,拿來就用。
後半句屬於敷衍了,說是下次,可能這個地方以後都不會再來,兩人不會有交集。
“行,那就下次,這是我的名片,如果有時間,請一定打給我,價格包你滿意。”
“謝謝。”林尋禮貌性收下名片。
兩人一出門,楊蕊驚歎:“一首歌這麼貴,你以後要是不紅了,隨隨便便賣幾首也能吃一輩子了。”
“呸呸呸,你怎麼可能不紅了,你以後會越來越紅,我只是打個比方。”
牽著柔軟小手,另外一隻手插入褲兜,林尋淡淡道:“話是這麼說,但賬不是這麼算的。”
“一首歌貴不貴,很大原因來自於寫歌的人名氣大不大。”
“如果是天王寫歌,即便質量一般,開出幾百萬天價也有大把人願意買。”
“如果只是一個不出名高中生寫歌,哪怕這首歌再好,頂多幾萬塊錢。”
夏洛特煩惱兩首插曲從他手裡出去的,當初導演彭宇只花了幾萬塊版權費,不是考慮到他老子關係,可能買的就不是版權,而是直接買斷。
以他現在的人氣,再有類似影視公司找上門,版權費後面要加一個零。
“我以後要是淪落到賣歌地步,說明沒有人氣,那個時候可沒人願意花一百萬買我的歌。”
“哦。”楊蕊乖巧點點頭。
兩人遊蕩在大街,楊蕊時不時跑進服裝店,就這樣一上午過去,林尋腿都快斷了。
“好了沒有?”
他感覺今天回去肯定做家務的力氣都沒有了。
“好了!”楊蕊結賬,給他買了個帽子。
一上午就買一個帽子,林尋吐血,有時候她是真的不懂女人。
指著幾件不錯的衣服,林尋對導購豪氣道:“這幾件給她試一下,這條裙子,這雙鞋也不錯,都試試。”
能在魔都商業街開店,這裡的商品就沒有便宜的,一件襯衣都要好幾千,林尋這一口幾萬就出去了。
楊蕊瘋狂搖頭,“不不不,我不要,不用試。”
說完拉著林尋就跑出店,生拍導購追出來。
“我說你是不是傻,有錢也不能這樣花,我衣服已經很多了。”
腰間一痛,林尋面部扭曲:“錢就是用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