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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我明白。&rdo;
&ldo;別誤解了行為模式的定義,些微的差異是可以被接受的。我們也常常會針對行為模式做研究。&rdo;
&ldo;你們做什麼研究?&rdo;
&ldo;我們研究儀式。&rdo;
&ldo;儀式?&rdo;
&ldo;我的某些同事稱之為&l;簽名&r;,或是&l;留名片&r;。很多犯罪者會在多次的犯案裡建立起他們獨特的習慣,從中建立信心,並且相信這些習慣可以幫助他們避免風險,不會被逮到。但是心理異常的犯罪者會有特別暴民的習慣,這些人的心裡充滿著怨氣,驅使他們做出許多詭異的暴力行為,甚至於設計特別的行為步驟,在這樣的虐待過程中宣洩心裡的怨恨,這就是我稱其為儀式的原因。&rdo;
&ldo;這些儀式有什麼不同?&rdo;
&ldo;通常犯罪者會先控制住受害者,再用各種方法去羞辱他們。所以你可以發現,受害者的年齡、外型並不見得是被害的關鍵,他們只不過是犯罪者的出氣簡。我曾有個犯人,他殺害的物件從7歲到80歲都有。&rdo;
&ldo;那你要怎麼追查下去呢?&rdo;
&ldo;從他對待受害者的方式著手。他是用襲擊的方式還是言語的挑畔去接近受害者?有沒有肢解屍體?做案現場有沒有奇怪的佈置?是否帶走任何東西?&rdo;
&ldo;但兇手也會因突發狀況而改變他們的儀式,不是嗎?&rdo;
&ldo;當然。不過他們靠進行這些詭異的儀式來化解心裡的怨氣,所以儀式進行才是他們犯罪的目的,逃避追查反而是件次要的事。&rdo;
&ldo;那你認為這個案子有沒有同一兇手的簽名呢?&rdo;
&ldo;當然。&rdo;
&ldo;真的嗎?&rdo;我開始做筆記。
&ldo;我敢跟你打賭。&rdo;
&ldo;你穩贏的。你想這人是個性變態嗎?&rdo;
我聽到他行動電話的嘎嘎聲。&rdo;性變態罪犯以受害者的痛苦為樂。他們並不只是想殺人,他們想要看到的是別人受盡折磨,當然,以此刺激他們的性慾。&rdo;
&ldo;再來呢?&rdo;
&ldo;你的部分說法可以支援這個假設。將物體插入陰道或肛門是這類傢伙常幹的事。你的受害者是在生前被攻擊的嗎?&rdo;
&ldo;至少有一個。其他的人因為屍體己腐爛,很難確定。&rdo;
&ldo;聽起來就像是個性變態,剩下來最重要的問題是,兇手是否有進行性行為?&rdo;
&ldo;不知道,因為我們並沒有在受害者身上發現精液。&rdo;
&ldo;還是有可能。我有個案例是罪犯借受害者的手自慰,然後割下受害者的手,再將手丟到攪拌機內碾碎。警察根本找不到任何有關精液的證據。&rdo;
&ldo;你怎麼逮到他的?&rdo;
&ldo;人總有失手的時候。&rdo;
&ldo;我們可以確定有三個女人被斬斷手掌。&rdo;
&ldo;這或許合乎我們某些假設,不過還不能證明他就是個性變態殺人犯。我們只知道他在受害者生前即下毒手,這類連續殺人犯,不管是否為性變態,他們都有手法高明、計劃周詳的共同點。肢解屍體的行為並不見得代表他們是性變態,有可能只是為了棄屍方便。&rdo;
&ldo;那砍斷被害者的手又怎麼說?&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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