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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真對組織行政一竅不通,也不妨再打個比方:兩家人談婚論嫁,都是男子先提&ldo;我看上哪家姑娘了&rdo;。然後雙方父母協商,如果合適就正式提親,姑娘答覆同意或不同意(包括說&ldo;你是一個好人&rdo;)。那您覺得在這個過程中是主動提出的男子,還是研究合適與否的父母,還是被動接受的姑娘權力更大?如果您非要認為是後者,那樓下的痴男怨女專櫃可能更適合您一些。當然,如果您沒談過戀愛,或者已經當過很多次&ldo;好人&rdo;了,那恭喜您,您必是一位商界奇才,所以才沒有空玩戀愛遊戲。其實也可以換一個商界熟悉的語境:草擬方案並具體執行的部門相當於要約收購中發出要約的甲方,皇帝相當於有權接受或不接受要約的乙方,內閣則相當於提供並組織交易的專業機構(投資銀行),御史相當於監督機構(證監會)。
那皇帝能不能主動去要求官大爺們按他的意思上報方案然後批准呢?這個就得看雙方關係好不好了。關係好,當然什麼都好說;關係不好,那就公事公辦。遺憾的是明朝大部分皇帝和官員們關係並不好,有時候矛盾還很尖銳。而且宋明理學發展至明,一種觀念愈發成型:聽皇帝話的就是狗奴才,敢揭逆鱗的才是真儒士。所以如果皇帝主動表露出什麼想法,那恭喜,就算您這個想法確實是對的,真儒士們也會故意與您反著來。更可怕的是這些人還會一把鼻涕一把淚地控訴昏君干涉他們的行政獨立性,把他們當奴才使喚,為了表達氣節,他們現在要犯顏直諫,也就是拿命拼了!您說,誰當皇帝敢去惹這麻煩。
所以,明朝皇帝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什麼都別管,只要內閣審核透過報上來的奏章,一律照票擬批准。如果產生了後果那負責的罪臣是誰你們慢慢去理,皇帝我只蓋了個圖章,什麼也別問我;如果立了功,那也恭喜負責的這位功臣,皇帝我就不跟你搶功勞了‐‐反正皇帝又不能升官。至於名垂青史的理想,我能在被你們的口水淹死之前,順利地把江山傳給下一代就謝天謝地了,真沒想過像唐太宗那樣指導你們寫史書。
可能有人會有點奇怪,明朝內閣不也就是前代宰相的變態麼,而且還是嚴重削弱的變態(無宰相之名、品級低、沒有自己的官署),怎麼這裡說得還厲害很多?這裡是美國超級英雄漫畫嗎?其實這正是因為明太祖上了自己的大當後,他的玄孫又補充上了一個。
正統十年(1445),明英宗(朱祁鎮)詔令:&ldo;從此以後,皇帝不再到文淵閣和大學士一起議事,什麼事內閣研究好了,票擬給皇帝,至於皇帝怎麼批紅,你們就不能過問啦!&rdo;
哥們兒,等的就是您這句話。
明英宗的本意是和內閣這幫秘書拉開距離,怎麼批紅是皇帝一個人的事,沒必要與你們商量。唐宋皇帝和宰相共同在政事堂議事,也就是說皇帝本人也可以參加最高常務委員會,只要沒有秦檜這種權相,還是常務委員會的核心,所以趙小胖處理政事,忙到早飯都來不及吃。而明英宗這其實是把自己排出了核心決策層,有皇帝銜而不入閣參預機務,跟有太師、中書令銜而不加同平章事有什麼區別?
當然,很快就有皇帝發現了這個陷阱,但權力這東西有交出去又要回來的道理嗎?也不是完全不行,你來搶啊。明朝的後半截歷史基本上就是皇帝和大臣搶權的肥皂剧,但一個世襲而來的皇帝,和一大幫混了一輩子官場的老油條,誰搶得過誰呀?有人說明世宗、明神宗幾十年不上朝,是懶鬼。這個世界上有不想偷腥的貓兒,有不想賺錢的房產商,但就是沒有不想撈權的皇帝。明世宗、明神宗拒絕上朝是搞懂了自己沒有實權,老油條們把他當猴耍,那憑什麼還陪你們玩兒,皇帝也要有尊嚴。
那現在就產生了一個可怕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