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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是正義的夥伴!是即便要讓被告人,承受酷刑也要堅定信念、保護司法正義而做好覺悟的角色!”
“因為你的行為,使得十二人受傷住院,六人死亡……你這樣的行為,與恐怖分子有什麼區別!除此外,你還間接性的導致了,一個無辜之人背上莫須有的罪名!”
“你所做的一切,對得起那個在拘置所,哪怕犧牲自己,也要讓你能繼續執行正義的羽場二三一嗎?!”
東馬少有這樣情緒激動的情況。
從最初的低吼,到之後逐漸拔高的音量,簡直恨不得直接在對方耳邊大喊一般。
恐怖襲擊所造成的傷亡人數,往往成千上萬。
僅僅用數字來說明,是十分可怕的。
雖然這次的爆炸案,並不像是恐怖襲擊那般慘烈。
但因受牽連的六個人,他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家庭,就像是六部《指路明燈》一般。
“你懂什麼!”
日下部誠厲聲吼道:“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正義!羽場是我的協助人,不是‘美航局非法訪問事件’的元兇!”
“可是那些公安,每天都對他進行超過十小時的審訊!不讓他睡覺,硬生生逼迫他承認莫須有的罪名!明明他只要說出是我協助人的話,就不會如此的!可是,可是……”
可是,“協助人”的存在,屬於違法搜查。
一旦被發現,那樣作為檢察官的生涯,就該到頭了。
羽場為了正義感強烈的日下部誠,甘願揹負這一切,只為不影響他的前程。
一切依法依規的進行搜查,怎麼可能找出所有證據來?
為了正義,為了真相,所以才不得已而為之!
錯的不是自己,也不是羽場,只是不合理的法律法規罷了!
世上本就沒有十全十美之物。
法律也有著它的漏洞,所以法務省的人才會逐步逐漸的去完善,去填補、修補。
可正是因為協助人屬於“違法搜查”的範圍,才會被公安鑽了空子,強行給羽場安上莫須有的罪名,只為給美方一個交代!
反倒是真正的元兇,逍遙法外!
說到底,這一切都是公安的錯,或是日本這個國家的錯!
刑警保護的,是群眾;公安守護的,是這個國家。
為此,他們可以不惜一切,哪怕是犧牲一般群眾的利益,只為能夠保護日本。
所以說到底,一切都只不過是公安的錯!
如果當初公安,沒有誤捕、沒有暴力審訊……如果沒有這一切的發生,怎麼會有“東京峰會爆炸案”的發生?
“身為律師,你為揹負上莫須有罪名的‘毛利小五郎’伸了冤!可是那時的羽場,為什麼沒能洗刷冤屈?即便是現在他,仍揹負著這樣的罪名!”
“這社會太過不公了!”
日下部誠恨恨地說道,咬牙切齒著擠出了最後一句話。
“正義……”
他想到了自己常常提及的這個詞彙,乾笑了幾聲。
如同甘甜的蜜,讓人上癮。
所以會捨不得,能夠光明正大行使正義的“檢察官”一職。
可到現在,他終於醒悟過來了。
這並非是正義啊!
“因為這世上,根本就不存在什麼正義!如果真的有正義這種東西,為什麼那些惡人,從來沒有受到天罰呢?”
對方態度的突然轉變,是東馬意料之外的事。
他原本都打好了腹稿,準備說出“你所做的,並不是正義,而是滿足自我私慾”的話來。
卻沒想到,日下部誠突然改變了話題,令自己不得不將這話給嚥下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