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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傢伙。
東馬“嘖嘖”了兩聲。
看著銀色手提箱中的鈔票,不禁感慨道:“沒想到這尾藤賢吾不簡單啊。”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諸伏高明道:“五年前,正好有一位退休的富豪在長野的家中,被盜了一千萬日元整。”
五年前?
公訴時效以法定刑為基準,由刑事訴訟法第250條第2項規定。
盜竊罪的公訴時效是7年。
公訴時效的起算點是犯罪行為結束的時間,從盜竊他人物品的瞬間開始時效進行,經過7年時效就結束了。
簡單來說,就是七年後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使用這筆錢,警方也不能對其進行問責了。
還有兩年,就過公訴時效了。
感情是因為有這筆錢作為保障,所以才會一直不找工作,死皮賴臉的吃軟飯啊。
“竟然因為區區一千萬,就做出盜竊這種犯罪這事,實在是太不應該了!”東馬痛罵著,只覺得萬分痛心疾首。
因為這區區一千萬,還間接性的害了一名無辜女子重病住院,實在是罪大惡極!
“咳。”
諸伏高明輕咳了一聲。
先別提這一千萬是不是隻是區區……
“請問你們所來的,這間房屋的主人是?”
既然與案件有關。
那麼就一定要趁著還在公訴時效的時間內,早日將嫌疑人抓捕歸案!
“不用了。”
將手提箱蓋上後,東馬起身道:“那個人已經被警視廳的人帶走了。即便真的跟五年前的盜竊案有關,也會移交給警視廳方面負責。”
“另外,諸伏警官是刑事課,而不是盜竊課的警官吧?這也並非是你負責的範圍。”
這番話說得,完全是不留絲毫情面。
諸伏高明欲言又止。
難道是自己之前做了什麼,讓對方感到了厭惡嗎?
否則,即便只是陌生人的情況下,哪怕只是勉強,也會保持陌生人間的友善吧?
可惜最後,幾番猶豫下來,諸伏高明最後並沒能問出這個問題。
或許是覺得,自己年長了對方許多,不好在這個問題上過於計較。
“東西就放在這裡了,剩下就交給新野署自己解決吧。希望在事情圓滿解決後,直接聯絡警視廳方面就好。畢竟還有一個女孩,等著這筆錢做手術。”
說著這話,東馬摘下了手上的白手套,便想要徑直離開這裡。
諸伏高明沒有叫住他。
東馬的gtr已經加滿油了。
因為幫忙成破案的緣故,這筆錢是諸伏高明自掏腰包出的,算是表達謝意。
但在他們正準備上車離開時,對方卻突然出聲叫住了他們。
更準確的說,是叫住了東馬。
“交換一下聯絡方式吧?”
諸伏高明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出於何種目的和心思,才會突然叫住了他。
或許是“郭奉孝在,不使孤至此”的赤壁;也或許是提到“孔明”時,對方眼中的平淡;更或許是從蛛絲馬跡中,還原出大半個案件和輕鬆破解謎題的鎮定。
很迷人,也很吸引人。
也或許是他的眼睛吧,如紅寶石一般罕見的漂亮眼睛,熠熠生輝。
清澈且純粹。
的確很久沒有見到,這樣的眼睛了。
“才不要。”
東馬笑容燦爛的拒絕了。
這下,讓諸伏高明清晰的意識到,對方是真的討厭自己。
只是這個原因,或許東馬自己知曉。
清楚的記得,在原著中諸伏高明曾提及過“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