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捕快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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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昆頭戴軟幞頭,穿一身窄袖圓領的黑袍子,腳下是一雙黑長靴,腰間揣了一根兩尺長的鐵尺,正與幾個打扮裝飾差不多的人一道行走街上。
現在常昆是個捕快。
緝拿匪類者為捕,捉拿盜賊者為快,合稱捕快,這裡也被百姓稱之為不良人。
蓋因做捕快的不是混混潑皮就是破落戶,行事又囂張跋扈,平時欺壓小老百姓,不是什麼好路數,因此有不良二字之稱。
而不是捕快的事業‘不良’。緝拿盜賊,穩定治安,能叫不良嗎?是因為許多捕快的出身不良,平時行為不良。
但官府需要這樣的人作為威懾:一則令小民畏懼,二則潑皮地頭蛇耳目靈敏訊息靈通,便於處事,破案快捷。
常昆這回運氣不錯。上回到東晉,初到時候什麼都沒有。這回給安排了一個身份——高安縣的孤兒破落戶,職業捕快。
他這會兒看起來十八九歲模樣,臉嫩。身材也不比原本高大,矮了一頭,瘦了三圈。模樣倒沒變,還是濃眉大眼國字臉。
歷經前事,常昆本當自己死了。沒想到外掛神通廣大,給他重塑身體安排身份,很是周到。
重塑的身體回到十八九歲,只是沒了修為。
但沒關係,外掛在,修為自然會回來。
只是因為前事,常昆心緒黯淡,沒有精神勁兒。雖然捕快不是個好的路數,但就這麼著,將就著得過且過罷。
早來那會兒,他比現在還矮、還瘦。等把修練的法門掛起來,三個月現在,恢復了幾分修為,個頭又開始向著原本模樣長回去了。
估摸著再過半年,又是一條大漢。
作為捕快,常昆平時事情不多。巡巡街,處理個小偷小摸的治安事件,大抵如此而已。高安縣只是個小縣,殺人放火的大事一年半載可能也就有那麼一回,常昆才來三個月,還沒遇見過。
常昆按時到縣衙打卡,然後跟自己這一班的捕快一起出來巡街上班。
正是早上,街道上漸漸熱鬧。
“哥兒幾個,待會巡完這一路,找地方喝一杯去。”
班頭劉敢走在前面,顧盼威風,路過的小民無不紛紛避讓。彷彿他便是這街道上的王。
“沒錢。”
老油子張三道:“要不班頭你借我百十個大子兒,月底發了餉,我再還你。”
瘦高個王虎子撇撇嘴:“誰敢借錢給張老三啊。”
張三借錢從來不還。他好賭,每月的餉銀、平時的油水,全落在城東頭的賭坊裡了。算算他欠的錢,沒有三萬也有兩萬,這裡四個同僚,除了常昆,個個都是他的大債主。
他也曾跟常昆借錢。因著常昆是新人,拿老資格壓他。被常昆修理了一頓,後來就老實了。
常昆可不慣著他。
實在被常昆嚇著了。常昆雖然修為全無從頭再來,但殺人的本事還有幾分,先前積攢的殺氣也在。
瞪他一眼,就教他心驚膽戰。甚至不敢做小動作,十分畏懼。
劉敢沒理張三、王虎子,只對常昆道:“昆哥兒,你說。”
常昆無所謂:“去城西頭吃點串子。”
劉敢想想:“也行。”
又看最後一個沉默寡言的:“六子,你去不去?”
祁六子,常昆他們這一班捕快裡最沒話說的一個人。三棍子打不出一個屁,平常跟個幽靈似的,非常沒有存在感。
祁六子默默點頭:“去。”
王虎子道:“串子就串子。咱給昆哥兒面子。”
城西頭有個煮串、烤串的攤子,攤主是個老頭。老頭原本賣饅頭的。不久前常昆幾個巡街到城西,張三欺負人老頭,索要油水。
特麼賣饅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