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章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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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演是一門學問,沒有爭議的事情本不該被拿出來討論。然而扮演與扮演之間也是迥然相異的,就好比布魯斯韋恩自己,花花公子和義警都是他人格的一部分,不完全等同於他,但也不能說與他毫不相干。
先不管布魯斯自己願不願意承認,假設像一顆暫時釘在思想之牆的釘子,用來掛住一些猜測、懷疑、不著邊際的想法,直到脫落,又或者完全釘死在那兒。布萊雷利熟練地做完這件事,回過神開始思索之前的議題——扮演,是的,他需要扮演他相認還沒到一年的父親,扮演他、他的面具、他為人熟知的那部分和不為人知的那部分。
他站在路口,等待車流過去。秋末,哥譚的雨水中飽含了更為沉重的寒冷,那些出沒於夏日的流浪漢已經不再隨處可見,求生的本能讓他們開始自發地尋找溫暖的庇護。橋洞,背風的牆根,餐廳後門的垃圾桶;求死的理智使一部分人無知無畏地睡躺在冰冷的石磚與花園長椅上,死亡會在夢中將悲苦的魂靈牽離。布萊雷利在時隔兩個月後,再一次來到哥譚下城區,扮演父親的扮演。
穿著西服的男人,身上總有一股揮之不去的市井氣息,有時候是油嘴滑舌的詐騙犯,有時候擔當交易的中間人,是幫/派成員,以縱火和死亡為生,偶爾,做點好事。
火柴馬龍,存在過的名字,本該不存在的身份,蝙蝠俠的眾多偽裝之一。布萊雷利沒想通他是抽的哪門子瘋才會撿起這個身份出門,他完全可以自己重新捏一個,然後等蝙蝠俠回來後,他那十幾個馬甲裡又會喜提一員。
這一點都不有趣。
布萊雷利自有一套表演技法。當你在扮演什麼的時候,不妨抓住你和扮演物件的共同之處,刀尖抵在皮囊的薄弱之處,慢慢往上挑開,剖析也是需要有章法的;等你能把自己像塞棉絮一樣塞進那身皮囊後,那扮演就差不多生效了。
只是,永遠不要將皮囊的拉鍊合上,除非你想將自己的人格憋死在那虛偽的皮面之中,徹底成為他人的脂肪。
興許是血緣作祟,布萊雷利在樣貌之外,總還是有其他什麼地方,堪堪能合得上他生父的性情。於是他只要將這部分外放,再收斂起不合時宜的個性,完全就能矇混過關;就連去演提姆,他也能遊刃有餘,誰曉得為啥——他和提姆之間能隱約猜到一點對方的想法,雖然分歧也不少就是了。
但當火柴馬龍就不一樣了,他需要發揮出一點……他本身不一定擁有的狀態。他對著街邊的櫥窗,露出一個流裡流氣的笑,然後整理了一下掛在領口的墨鏡,這自若地走進某家位於碼頭旁的酒吧。火柴馬龍這些年很少出現,不過還不到被徹底遺忘的時候。他剛坐下沒多久,就有人和他打招呼。
“嗨,馬徹斯,許久不見了。”
那人穿著一件灰色的西服,紅頭髮,紅臉膛,上前來和他打招呼:“借點火,火柴桿兒。”
布萊雷利依言從兜裡掏出一個打火機,在對方卷雪茄的時候,點了一份三文魚簡餐和一杯威士忌。他輕佻地笑了
笑,“是很久不見了,近來沒人找麻煩?”
“這地方到處都是麻煩。”紅頭髮說,“你前陣子上哪快活去啦?”
“不算快活,給一樁事牽連到了,就出去躲躲難。”他說:“聽說最近還行,沒起什麼風浪,就回來轉轉。”
“溜得挺快的吧?啊?火柴桿兒。”
“沒法子啊,蝙蝠咬得緊。”
他向紅頭髮——好吧,他蝙蝠俠給他的筆記裡也沒這號人——旁敲側擊地詢問著關於哥譚的近況。
一切都如常,和他知道的沒什麼出入。不過有一點比較令人意外:那就是當他打聽貓女的時候,居然沒有半點花邊訊息傳出來——他還真以為事情會像傑森講的那樣,成為哥譚人民的新樂子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