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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高階官員,陸軍和海軍的將領都哀嘆這個不設防條款實際上是承認了日本在遠東的海軍優勢。但美國的談判者卻恰恰以為,他們廉價出售的不過是個空頭權益,是國會絕不會行使的。菲律賓和關島都沒有設防,而美國已經佔有了23年之久。的確,在1936年條約期滿之後,國會沒有採取任何措施。但反過來說,如果條約對日本做了限制,那麼至少會對它向島外的擴張有所遏制。
用半個世紀後的目光來看,這次會議最嚴重的錯誤是預設英、美之間的對立關係,其實這兩個國家間發生戰爭的可能性極小,是不需要勞心思慮的,他們在遠東有共同的利益。他們之間的討價還價毫無意義,結果卻使日本人竟至敢於在他們的聯盟面前為所欲為。
四、後續的海軍裁軍會議
日內瓦海軍會議是個徹底失敗的會議,這次會議是柯立芝總統在1927年倡議召開的,它的中心議題是強制推行巡洋艦噸位5:5:3的比例。法國和義大利拒絕參加會議。英國代表團原則上同意美國提出的均勢比例的建議,但堅持噸位的數量要大大高於美國代表認為必要的數目。對於美國來說,重新提出休斯在1921年華盛頓會議上關於&ldo;現存實力&rdo;‐‐主力艦比例的原則將迫使美國接受永久性劣勢的事實。它不僅要劣於英國‐‐這個世界霸主至少有保持一支龐大的巡洋艦力量的藉口,而且它還要劣於日本。那時,日本現役和在建的現代化巡洋艦噸位是214萬噸,而美國只有155萬噸。
美、英兩國代表團經過激烈的交涉未就巡洋艦的大小和艦炮的最大口徑問題達成一致的協議。英國傾向多建造一些配置6英寸艦炮的輕型巡洋艦,而美國卻要求建造配置8英寸艦炮的萬噸巡洋艦。當時,有人認為會議受到挫折是因為一個叫威廉姆&iddot;b&iddot;舍勒的人在日內瓦秘密遊說,他受僱於某個美國的造船企業去破壞談判。不管怎麼說,日內瓦會議破產了,它連起碼的一個保全面子的協議都未達成。
英美兩國日益增強的共同利益使它們的合作越發重要了。經過充分的事先準備兩國就棘手的巡洋艦問題在1930年的倫敦會議上達成了協議。雙方允許根據各自的意願有多種巡洋艦型,輕型或重型巡洋艦的種類區別依據它們的主炮的口徑是否大於61英寸。重型巡洋艦的標準火炮口徑為8英寸,輕型為6英寸。法國和義大利因為未能消除彼此的分歧,沒有參加新的條約,日本同意倫敦協議的條件就是將三國的巡洋艦和驅逐艦的比例調整為10:10:7;潛艇保持同等比例。最後,達成了限定標準,公佈的排水噸位是:
艦型 美國 英國 日本
重型巡洋艦 180,000 146,800 108,400
輕型巡洋艦 143,000 192,200 100,450
驅逐艦 150,000 150,000 105,000
潛艇 52,700 52,700 52,700
停建主力艦的終止期延至1936年年底。
在整個30年代裡,後凡爾賽國際政治體系迅速瓦解開始偏向戰爭。1932-1933年在日內瓦舉行的全面裁軍會議徹底失敗。1935-1936年的第二屆倫敦海軍裁軍會議是使限制海軍發展的條約的原則得以堅持下去的最後努力。日本、義大利和德國的侵略以及他們對現存條約的公然蔑視決定了第二屆倫敦會議的結果。1935年,英國在英-德雙邊海軍條約中在原則上屈從於德國。依據這個條約的規定允許德國擁有英國海軍總噸位的百分之三十五和相同數量的潛艇。日本則要求所有的艦種一律相同。當美英兩國拒絕這個議案時,日本就退出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