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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看我的臉》第三十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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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不是那場大火,我肯定在那年三月跟毛蘭結婚了。
雖然跟毛蘭結婚並不是一件讓人多麼快樂的事情,但我還是不願意提起這場大火。我最不願意說的就是這場大火,--它突如其來,不但燒掉了我和毛蘭的婚事,關鍵是它把我的一切都燒掉了,燒了個乾乾淨淨。它到底是一場大火還是別的什麼呢?從表面上看來,它也不是一場大火,而是不折不扣的一場騷亂,大火只是整個騷亂的高潮。就像作愛,高潮只是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意味著結束。那場騷亂也一樣,高潮來了,以大火的形式氣勢洶洶地來了,而且它來得那麼突然,誰也沒有想到。為什麼會是一場大火呢?為什麼不是別的?比如打傷幾個人,砸爛幾間包廂,砸爛歌廳迪廳,那不是也可以算作高潮嗎?為什麼偏偏是一場大火呢?
我不認為這跟我的疏忽或大意有太大的關係,雖然每次安全檢查時,人家都說你這裡早晚要出事的,但我知道那不過是吹毛求疵。這是他們慣用的手段,無非是想要你表示點意思,你的意思到了就行了。倘若不是那場騷亂,能有什麼事呢?哪來的什麼大火呢?所以從我的認識來說,這完全是一次偶然,或者是命中註定的一個伏筆,一個劫數,就在那兒等著我,並且把我等到了。
說是這麼說,但也不見得就非出事不可,就算是命定的劫數,有人就能僥倖躲過去,我只不過是運氣不好罷了。
無論怎麼看,那天晚上都跟平常一樣,沒什麼很特別的地方。一開始有幾個小痞子在歌廳票房門口吵鬧,他們說我們沒錢,但我們熱愛音樂。所謂小痞子不過是些小青年,我叫他們小痞子並不含任何貶義,只是一種年齡界定,要說起來我們大家或多或少也都有一些痞相。在綠島所在的金昌路上,這樣的小痞子很多,這樣的吵鬧也天天不斷,跟家常便飯一樣,所以保安也懶得去管,他們覺得小痞子是跟票房裡的小姐鬧著玩。事實上他們也常常這麼鬧著玩。但那天還是有些邪門,小痞子竟然越聚越多了,越鬧越來勁了,就像滾雪球似的,滾大了,滾出氣勢來了,等到保安上前幹預時,已是黑鴉鴉一片了。幾個保安根本不頂事,人群轉眼間就將他們淹沒了。
騷亂就這樣開始了。但如果僅僅是這樣也就罷了,事情的性質還不會發生變化。那天晚上偏偏有個人跑到綠島來找老婆。這樣的事以前也有,來找老婆找女兒的都有。許多事情就是這樣,一個不小心,偶然就變成了必然。那個王八蛋恰恰就湊在這時候來了。他才是真正的罪魁禍首,作為肇事者,後來他也被抓起來了。這傢伙大約才三十出頭,是南城機城廠的一名車工,據說已經在家裡憋悶了一年多了,那天晚上大概也喝了點酒,越想越傷心,越想越不是滋味,便醉醺醺地跑來找老婆。他一路拖著哭腔大聲喊叫,過不成啦,過不成了呀……狗東西!她嫌我沒錢她跑到這裡做雞來啦!她做雞呀!她賣屄做雞呀!門口已經沒有保安了,幾個服務員小姐根本攔不住他,跟他糾纏在了一起,引來了許多看熱鬧的人,都很同情他,七嘴八舌地感嘆著,唉唉,活到這一步,可憐哪……窩囊呀!然後便沒頭沒腦地罵,這真是,真是操他媽的!不知道誰喊一聲,砸他媽的雞窩!砸呀!砸雞窩!就像火山爆發似的,一片洶洶的喊砸之聲。也不知道一下子從哪兒冒出了那麼多人,整個金昌路上都是人,像蠕動的螞蟻一樣,而且人人都非常憤怒,說砸就砸,一窩蜂似地衝進綠島砸了起來。
憤怒的人們,包括那些小痞子一一我還是想不通他們憤怒什麼,他們憤怒什麼呢?他們的怒火從何而來?那個三十來歲的醉鬼簡直就是一根火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