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頁 (第1/2頁)
李建中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司法檢察部門按該委員會的指示,根據手頭已掌握的材料,對洛克希德事件
分立四案查處,向日本政壇幕後人物兒玉譽士夫和興業公司總裁小佐野賢治
行賄的分別立為「兒玉案」和「小佐野案」,透過全日空公司和丸紅公司向
受託人行賄的分別立為「全日空案」和「丸紅案」。
5 月下旬,眾議院預算委員會控告小佐野賢治、若狹得治、檜山廣等人
犯有「偽證罪」。不久,這些公司大亨們相繼被東京地方檢察廳收捕入獄。
但這些先期被捕者都是企業界人士,至多隻能算是洛案中的「行賄者」,那
麼政界「受賄者」到底又是哪些人呢?人們迫切希望能夠早日廓清迷霧,得
見「廬山真面目」。
實際上,自洛克希德賄賂案被揭露以後,日本最高檢察廳、東京高階檢
察廳、東京地方檢察廳即在緊鑼密鼓地進行著案情的偵訊工作。待小佐野等
人被捕後,他們就加緊審訊,試圖以此為突破口,挖出政界要人受賄的確鑿
證據。皇天不負有心人,丸紅公司的檜山廣、大久保利春和伊藤宏三人在刑
訊逼供之下,首先招供。供詞說,應洛克希德公司董事長科特奇安的要求,
檜山廣於1972 年8 月23 日在兒玉譽士夫的陪同下,曾前往首相私邸拜會田
中首相。他對田中說,洛克希?德公司銷售「三星」飛機的目標是全日空航
空公司,如果首相全力支援洛克希德公司的話,該公司可提供5 億日元的傭
金。田中連聲答應,並讓他的秘書剺本敏夫作為聯絡人。後來,全日空公司
果然購買了「三星」噴氣式客機,洛克希德公司按約支付給丸紅公司5 億日
元酬金。這筆錢由丸紅公司專務伊藤宏轉交給了田中首相的秘書剺本敏夫,
具體交款時間、地點、金額如下:
1973 年8 月10 日,路上,1 億日元;
1973 年10 月12 日,路上,15 億日元;
1974 年1 月21 日,路上,125 億日元;
1974 年3 月1 日,伊藤家中,125 億日元。
每次伊藤都事先把現金裝在一個紙箱裡邊,然後按照約定時間、地點交
給前來接頭的剺本敏夫。由於前三次都是在路上進行交接的,所以當時在場
的還有伊藤和剺本兩人的司機。
經周密偵查,司法檢察當局最後確定接受洛克希德公司賄賂的涉嫌者有
包括前首相田中角榮在內的政界企業界要員16 人,洛案基本線索已被查清。
在這種情況下,日本內閣法務大臣稻葉修滿懷信心地告訴記者:「若拿相撲
的力士來比喻,現已逮捕的人物不過是『十兩』(級別較低的相撲力士名稱
——作者注)或『前頭』(同前注)。超級力士還沒出場,好戲還在後頭。」
這番話實際上是向世人暗示,檢察廳就要向政界大亨開刀了。
果然,時隔不久,就出現了本文開頭那戲劇性的一幕。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曾經揭露過兩起與當時執政黨要員直接有關的
貪汙受賄案。第一起是發生於1948 年的「昭電事件」,結果斷送了蘆田均首
相的政治生命。第二起是發生在1954 年的造船貪汙案,當時任自民黨幹事長
的佐藤榮作被指控受賄200 萬日元,雖經法相干預免予被捕,但仍被傳至法
庭受審。除這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