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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津市,明日報社。
“您……您真的是小琴小姐嗎?”
編輯部的男人們統統圍在了小琴的身邊,猶如群星憧憬明月,一個個露出了幾十年單身男士的渴求目光。
有的傢伙控制不住記者的職業操守想要拍照,結果被“職業紳士”林哲攔了下來。
“你,嗯哼。”林哲豎起手指頭在狗仔隊的面前晃了晃。
他們會意點點頭,“明白了,老大,請讓我們做‘護花使者’吧!”
“護護護!護什麼花呢?沒寫完稿子小心護住你們的腦袋瓜子!”林哲像趕蒼蠅一樣使勁敲這些飯桶的腦殼。
狗仔隊們一個個落下了委屈的眼淚,“原來老大有福同享都是騙人的。”
這個時候,狗仔隊的身後走來一位風流倜儻的文人雅士,他一身馬褂長衫,身姿挺拔,戴著一副學者的眼鏡。
只見他慢慢走過其他人的中間,一隻手背在身後,一隻手拿著本線裝書,放在胸前,頗有種君子的風度。
他提提眼鏡,面色平靜卻又帶著一絲自負地說道:“在下姓莊,名桂棠,字紅樨,很早便聽聞姑娘的美名,今日終於有幸相見,您比傳說中的更為動人。”
編輯部在場的單身男士都頗為討厭莊桂棠這番語氣,表面文縐縐,內心難掩其齷齪思想。
搭訕就搭訕唄,還裝得那麼風高亮節,更何況,姓莊的還是有妻室的人,依然成天尋芳獵豔。
小琴大概是被編輯部成員的熱情給嚇壞了,支支吾吾又滿面緋紅地向大家問好。
莊桂棠覺得時機成熟了,更是踏進一步,將手中的線裝小說雙手呈上。
“鄙人與姑娘初次見面,可惜我本一介書生,生活清貧,只好獻上拙作一本,但求姑娘能夠喜歡。”
“您……真的太客氣了。”小琴只好報以一笑,“我也很喜歡先生的小說呢。尤其是那本《不朽之戀》,我以前可愛看了。”
莊桂棠聽了更為得意了,認為自己的計劃已經初步成功,但是並沒有將自滿浮於面色。
“喜歡就好,不知道姑娘對文學創作有沒有興趣呢?”
“我……只會寫寫法律文書,其實並不是很會文學創作呢。”
小琴淺淺一笑,宛如平淡而柔和的月光,幾乎把所有人的心都融化了。
莊桂棠輕輕握住小琴的手,“沒關係,我可以單獨教你,讓你也能如我一樣,寫出最動人的句子。畢竟,最美麗的人,也應當配得上最華麗的詩篇。”
“啊?真的嗎,那太謝謝了。只可惜,我可能沒那時間呢。”
小琴沒有抗拒莊桂棠的手心,這場面看得狗仔隊和單身編輯們火冒三丈,背後都在暗罵這窮酸腐儒的無恥。
段社長看不下去了,忍不住把林哲拉到一邊。
“我說,林先生,你幹啥把小琴小姐給帶到這兒來了?”他小聲地質問著林哲,“你難道忘了,編輯部的傢伙們腦袋裡裝的都是些啥嗎?”
“這個嘛……”林哲聳聳肩解釋道,“在馬戲團出了點意外,送小琴回報社可能會安全些。”
“有什麼比落到一群老猥瑣中間更危險的嗎?”段社長扶著額頭說道。
“你是不知道,咱們在馬戲團裡看到了什麼……”
——吱呀!林哲話音未落,編輯部的門開了。
在人們七嘴八舌的時候,文品恍恍惚惚地推門走了進來。
“咦?這麼熱鬧?”他還以為自己走錯了地方,抬頭看了看門口的大字,“沒錯啊……這裡是編輯部。”
“文先生!”
他忽然聽到有女聲在叫他,一個激靈險些退回去。
只見小琴甩開了莊桂棠的手,迫不及待地跑到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