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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活該那天有事,劉宏超跟那個獄警扯著閒談不知怎麼話題就說到武梅身上去了。劉宏超對那個獄警說:&ldo;我的這個當事人也是一個殺人犯,他和他原來的老婆把一個小姐殺了,才搶了1000多塊錢。聽說那個女的也關到你們這兒的。&rdo;
&ldo;哦,是她嗦。他們拋的屍就是拋在我們看守所外邊那條河溝裡的,發現屍體那天我還去看了的。這兩個笨蛋把被害人的包包還有包包裡頭的傳呼機也拋在同一個地方,你說他們不遭才怪呢!&rdo;
&ldo;聽說這個武梅長得還有的漂亮呢,是不是哦?&rdo;
&ldo;漂亮倒還說不上,只是長得有點白,不過很妖艷,這個武梅她行事(行:音hang)得很哦。前不久她還出去打了胎。&rdo;獄警說到這兒一下子意識到說漏了什麼,馬上住口不說了。
劉宏超聽獄警說&ldo;出去打胎&rdo;的時候還沒有反應過來,好一會兒後才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他這才追問道:&ldo;打胎?打什麼胎?到哪裡打的胎?&rdo;一連幾個問題向獄警問去。
但這時獄警已經知道自己剛才說漏了嘴,他再也不願意搭理劉宏超了,任隨劉宏超怎麼追問他都不再說話,後來乾脆起身走了。劉宏超見勢也知道再也不可能問出什麼了,只得離開了看守所。
在快要離開看守所的時候得到這樣一個似是而非的資訊,劉宏超感到十分不可思議,武梅如果真的出去打過胎,為什麼在案卷裡沒有記載?按照法律規定婦女在審判時如果懷孕就不能判死刑,最多也就只能判無期徒刑。她到底是不是從看守所出去打過胎呢?是什麼時候出去打的胎呢?為什麼那個說漏了嘴的獄警對這件事那樣諱莫如深呢?武梅如果真是在羈押期間打過胎而有關方面又掩蓋這件事,他們到底是什麼意思呢?你要說他們不知道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顯然是說不過去的,他們都是一些吃了一輩子法律飯的人,難道會不知道這條法律規定嗎?難道是有人希望武梅死嗎?她死了對誰有好處呢?還有,武梅本人也不知道有這條法律規定嗎?劉宏超不敢再想下去了。
53-第五十二章
自從開庭前最後一次到看守所會見關玉貴時無意中得到了那個關於武梅在看守所羈押期間曾出去打過胎的訊息後,劉宏超的心情就一直無法平靜。他隱隱覺得這個訊息如果是真的,那一定會引起一場震動。而且現在又正在整頓公安系統,正在風頭上,這件事情如果真的存在,不知會有多少人會丟掉烏紗帽,說不定還有人會因此進監獄!被敲腦殼!自己把這件事情揭露出來一定會損害一些人的利益!這些人難道不會對自己進行報復嗎?劉宏超想到這兒不由得打了一個冷戰。劉宏超非常清楚那些人都是一些掌握了很大權力的人,有些人甚至黑白兩道都來,他們在黑白兩道都有勢力,到時候他們隨便找個藉口,找個機會就可以把自己給滅了,說不定那時自己是怎麼死的都不知道!自己還有家庭、孩子,不能不有所顧慮啊!而且,劉宏超最擔心的是,自己只是在看守所聽獄警說了那麼一句,自己連這個獄警姓甚名誰都不知道,自己沒有任何證據,萬一那個武梅不承認怎麼辦?劉宏超思前想後,遲遲拿不定主意。到底該怎麼辦?開庭的時候把不把這件事情捅出去?捅出去會有什麼結果?
很顯然,如果在開庭的時候把這件事情捅出去,武梅當庭承認有這件事情還好,至少可以救人一命,佛教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把這個事情捅出去就是有意義的,等於是救了一條生命,哪怕這條生命是一個殺人犯,是一個十惡不赦的殺人犯!就算是因此揭開了一個黑幕,得罪了一些人,得罪了一些有權有勢的人,還是值得的。如果武梅在庭上不承認有這麼回事,或者根本就是那個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