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燈神丁哥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駱千帆在距離“法擎天”律所很遠的一家西餐廳請宋炭和趙程程吃飯。
地方是宋炭定的,很小資的地方,不像宋炭一貫的風格,很適合兩個人親密用餐。
駱千帆選了個靠窗的座位,宋炭不坐,執意在餐廳最裡面的角落裡選了張餐桌坐下來。駱千帆猜想,他做賊心虛,怕被熟人看到。
趁趙程程上衛生間,駱千帆問宋炭:“這是你們倆鬼混的老根據地吧?”
宋炭不承認:“哪有,隨便找了個地方。”
駱千帆說:“你放屁。法擎天附近那麼多餐廳,為什麼選了這麼遠的一家?還不是躲避同事的耳目?”
宋炭說:“人多眼雜嘴也雜,就算沒什麼事,他們都能說出很多事來。”
駱千帆意味深長地笑著,壓低聲音問道:“剛才在車上,趙程程對你好像沒那個意思,是不是你自作多情了?”
宋炭不屑:“當著你這個外人,她當然要約束自己。”
“我不在的時候呢?”
“那我們……也規規矩矩的。”
“我咋就不信呢?”
“你愛信不信!”
駱千帆說:“既然如此,等會我試試她。”
宋炭警惕地問道:“你怎麼試?”
駱千帆說:“我就說你有女朋友。”
宋炭罵道:“你吃飽撐的,人生苦短,多一些色彩不好嗎?”
駱千帆說:“我就怕孫敏知道了,讓你掛彩!”
“你們在說什麼?”趙程程從洗手間回來,坐在了宋炭一側。宋炭又高又大,趙程程瘦瘦小小的,坐在宋炭身邊像個孩子。
駱千帆不客氣地說:“趙律師,你跟宋炭坐在一起太擠了,坐我這邊來吧,正好方便向您請教。”
趙程程笑了笑:“好啊。”說著,大方地坐在了駱千帆的一側。宋炭的大眼珠子瞪著駱千帆,怪駱千帆“搶走”了他的女人。
駱千帆根本不看宋炭,旁若無人地誇趙程程笑起來好看,尤其眼睛笑起來像月牙一樣,趙薇那樣的大眼睛一比反而顯得大而無當。
又誇趙程程的面板像和田玉一樣光潔,比很多明星的面板都好,明星的面板都是用粉底遮起來的。
還誇她有氣質、臉小,拍電影肯定比周迅還上鏡。
駱千帆夸人的時候臉皮賊厚,也極不負責,謊話連篇,可是女人偏偏就吃這一套,因為駱千帆夸人並不泛泛而談、絕不假大空,就像寫作文一樣,突出細節,言之有物。然後放大細節,找一個當下最紅的明星作參照,女人不高興才怪。
趙程程自打坐下來,簡直笑得合不攏嘴,大個子宋炭卻氣得直哼哼,像個大電燈泡。
“咳咳!”宋炭咳嗽了幾聲,打斷駱千帆:“駱駝,說正事吧,你不是要給趙律師看合同嗎?”
“對對對。見到趙律師,我就把正事給忘了。不過這不怪我,怪就怪趙律師魅力太大。”趙程程又開心地笑起來。
駱千帆把合同取出來,遞給趙程程,簡要介紹了擬定合同的背景。
宋炭說的沒錯,趙程程不愧是西南政法大學畢業的高材生,專業水平果然很高。
她粗略瀏覽一遍之後,立刻發現了問題所在:“標的參照不明,據我所知,一份報紙的發行量水分很大,因為零售量不同,每天的發行量也不是確數,所以,你們是不是在合同當中做出約定,給出明確的參照?”
駱千帆立刻豎起大拇指:“趙律師一針見血,不過這個問題是我故意‘埋’進去的,你幫我看看,還有沒有其他問題?”
趙程程說:“不算這個也還有,這份合同中沒有擬定懲罰條款,如果報社不兌現獎勵,雙方打起官司來,最後的結果最多是改正錯誤、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