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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駱千帆沒有出現在辦公室,蒙蕾的桌子上也沒有生日禮物。
蒙蕾隱隱失落,駱千帆以前可不是這樣。
上大學的時候,他記得與自己相關的任何重要的日子,會提前準備好各種各樣小禮物。
一束花、一個杯子、一雙鞋子……也許並不貴重,卻能感受到駱千帆的貼心、用心。
自己每年過生日都在暑假,駱千帆甚至會提前返校,一大早出現在她的面前,抱著鮮花或者其他禮物,只為陪自己過生日。
可是今天他怎麼就忘了呢?現在不比以前的關係更加親密了嗎?親過了就厭倦了嗎?
中午,丁小寧和馬秋雅請蒙蕾吃飯,慶祝生日。
丁小寧哪壺不開提哪壺,問蒙蕾:“駱千帆打算怎麼給你慶祝生日?”
蒙蕾更失落了,掩飾著說:“他太忙了,可能忘了。”
丁小寧立刻“炸鍋”:“渣男!他怎麼能忘呢?什麼事情比給女朋友過生日更重要?忙起來就把女朋友像垃圾一樣扔在一邊嗎?”
巴拉巴拉,好一頓罵。
蒙蕾還要反過來替駱千帆說話:“他最近工作壓力的確很大,要不然不可能忘記的。”
這樣的說法再次遭到丁小寧更加無情的反駁:“他忙?他壓力大?騙鬼去吧。這一個月他就沒怎麼寫過稿子,全是通訊員的稿件,全報社沒有第二個人比他更輕鬆!不是我說你蒙蕾,親也親了、抱也抱了、睡也睡了,駱千帆就要為你負責……”
“你說什麼呢,哪有睡?”
“你們這麼長時間沒睡?”
“嗯。”
“那……他也不能晾著你,沒睡都晾著你,被他得手,他更不睬你!”
蒙蕾只能呵呵笑。
下午,駱千帆也沒有出現在辦公室。電話不打一個,簡訊也沒發一條。蒙蕾整個下午都隱隱失落。她一度懷疑,駱千帆連晚上約她吃飯的事情也忘了。
直到快6點,蒙蕾忍不住給駱千帆打了一個電話。駱千帆沒有接,過了半個小時才回過來:“剛和宋炭他們打完球。我馬上發一個地址給你,大家一起吃個飯。”
蒙蕾問道:“都是誰啊?”
駱千帆說:“都是我們一起打籃球的。”
蒙蕾說:“都是男的嗎?”
駱千帆說:“男的怕什麼?也有女的,宋炭女朋友孫敏也在。”
蒙蕾不高興地說:“我又不認識,不想跟他們一起吃飯。”
駱千帆反問道:“不是說好的嗎?”
蒙蕾氣道:“我只想和你兩個人一起吃飯,今天日子特殊……”
駱千帆嘿嘿笑:“要不是日子特殊,我才不要約一大幫人一起吃飯呢,趕緊過來吧……”
蒙蕾眼前一亮:“原來你記得今天是什麼日子?”
駱千帆笑著說:“廢話,我當然記得,事關理想、人生與信仰,某個人可是我人生當中最重要的人!!”
“那我可以帶著丁小寧嗎?”蒙蕾轉憂為喜。
“你問問她唄,我猜她有事不會來的。”
駱千帆並沒有囉嗦,說完就結束通話了電話。
不過蒙蕾的心情已經立馬好了起來,兩天的愁苦全都變成了蜜糖,甜滋滋的,是被人寵溺的幸福味道——這個混蛋,悄悄準備生日宴會,還瞞了我這麼久。
駱千帆簡訊發來了地址:小虹湖畔的nba湖邊餐廳。
自姚明加盟nba火箭隊以後,虹城市開了好幾家籃球主題的餐廳,就數小虹湖邊的這家最大,有專門看球的大螢幕,年輕人很喜歡來。
蒙蕾回覆“收到”,隨後給丁小寧打電話。
正如駱千帆所料,丁小寧果然沒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