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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工人說,當時他還有點感動,心想這老林的覺悟還挺高的,這麼為大夥兒著想。
&ldo;記得確切的日期嗎?&rdo;王熙榮問道。
&ldo;我記得那天白天下了一場大暴雨,施工場地很糟糕,我們很早就收工了。&rdo;那名工人答道。
很顯然,條條線索都指向了林金根,這位自稱是死者叔叔的人。
此外,工人們的證詞也讓民警們醒悟到,橋涵不僅不是第一案發現場,而且也並非第一棄屍地點。第一棄屍地點很可能就是工人們口中的那個排汙口,由於異味太大,兇手----現在基本可以肯定就是林金根----擔心屍體被人發現,便挖坑掩埋了屍體。坑顯然挖得不深,一場大雨把屍體又給沖了出來。
此時正好彩虹橋體施工完畢,於是他就想到把屍體移到涵洞中。根據工人們的回憶,當時涵洞中水深大約有八十多公分。那裡距離小梅溪村有十幾公里遠,平常人跡罕至,除了清鋼廠的貨車每日呼嘯而過外,根本沒有閒人去到那兒,是個理想的藏屍場所。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在那裡作業的工人,始終沒有聞到屍臭的原因。
王熙榮從市公安局調來了警犬和死者的遺物,讓警犬嗅過死者的遺物後,領著民警們追蹤死亡的蹤跡。
警犬一下子就把民警們領到了那個一再被人們提到的排汙口。
這個排汙口實際上是一個臨時開挖的類似化糞池的汙水池,來自工地的生活汙水由汙水管道排放到這個坑裡,經過格柵隔渣、沉澱後再排放到附近的灌溉渠中。
池子長約一米,寬約八十公分,深約一米,如果橋涵中的屍體曾經在裡面停放過的話,除非綁上重物,否則身體的某些部位肯定會露出水面的。
警犬圍著汙水池狂吠了一陣,接著又順著跟池子相連的灌溉渠一路狂奔,最後在距離汙水池二十多米的一個崩塌的渠段旁停住,大聲咆哮著,四肢猛刨那堆軟土……
不一會兒,警犬激昂地&ldo;汪汪&rdo;大叫,接著用嘴從土堆中拽出一個黑色的物體,高昂著頭,得意洋洋地衝著警員&ldo;嗚嚕&rdo;不止,一幅期待獎勵的模樣。
那是一隻沾滿泥土的黑色布鞋,大小、式樣與橋涵中發現的女屍腳上的那隻鞋一模一樣!
民警將布鞋裝入物證袋,拍了拍警犬的腦袋,往它嘴裡塞了塊糖果之類的獎勵品,這個四條腿的偵探又滿懷激情地踏上了追蹤死亡的路程。
最後,警犬帶著民警們來到了發現屍體的那個涵洞,衝著溪水&ldo;汪汪&rdo;叫個不停。它的追蹤歷程到此結束,流水把它追蹤的氣味給破壞掉了。
三輛吉普車載著八名全副武裝的民警和四名便衣,在夜色的掩護下,悄悄進入了小梅溪村。四名便衣中一位是王熙榮,一位是吳小康,還有兩位是當地派出所的民警。
在派出所民警的帶領下,他們悄無聲息地進入了大隊書記(也就是現在的村支書)林天明的家。
林書記雖然有些吃驚,但卻沒有大驚小怪。他告訴民警們,自從彩虹大道工程結束後林金根就一直呆在村子裡沒有外出,當天吃晚飯的時候還看見他端著一個大碗蹲在自家大門口那兒。
林書記告訴民警說,警察上次來調查過後,林金根曾經提出要外出打工。可他妻子不同意,說眼下正值春耕時節,有一大堆農活要幹,讓他等忙過這一陣子再說,兩人還為這事兒吵得挺兇,林金根還動手打了他妻子。林書記聽說後還去勸過,後來林金根才不再提出門的事了。
林書記向民警們詳細介紹了林金根的情況。林金根家有四口人,兩個女兒都出嫁了,只剩下老兩口。林金根不喜歡務農,喜歡四處遊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