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有志氣的玻璃工人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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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之前的約定,只要孫連城能把鄉辦企業的三角債要回來,祁同偉就負責把企業救活。
但他經過一番仔細的調研之後,發現這個目標基本不可能實現。
如果說農機廠和玻璃廠,還能夠透過企業轉型和產品升級來博取一線生機的話,那麼絹紡廠是必死無疑。
畢竟,隨著化纖面料的大面積推廣,傳統絲織產品的生存空間會被極速壓縮,以紅山絹紡廠的資金實力、裝置條件和員工素質,要想去和沿海地區的那些大型紡織廠和民營企業爭奪剩下的市場,無疑是痴人說夢。
時代潮流滾滾向前,單憑個人的力量,是無法抗衡的。
既然肯定救不活,那就只能壯士斷腕,乾脆讓它破產倒閉算了,至少可以甩掉包袱,把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對於祁同偉的決定,孫連城有些為難,這畢竟關係到六十多人的生計,但他也明白當斷不斷、必受其害的道理,最終還是點頭答應了。
鄉政府迅速成立了破產清算小組,進駐絹紡廠,祁同偉親自擔任組長,分管副鄉長韓俊和絹紡廠長袁立擔任副組長,另外幾位成員都是鄉政府和信用社的工作人員。
對於袁立的進組,祁同偉本來是不同意的。
因為在他看來,絹紡廠的倒閉,雖然是大勢所趨,但袁立在當廠長期間,把七大姑八大姨都塞進了廠子,給廠子造成了沉重的負擔,這樣的人,不調查他的違紀行為就不錯了,哪能再接著用。
但孫連城的意思是,袁立更瞭解絹紡廠的實際情況,多少能提供一些幫助。
祁同偉最好答應下來,等絹紡廠的破產程式走完之後,再找他算賬。
工作組的任務其實也挺簡單,主要就兩樣。
一是清算企業的資產和債務。
絹紡廠有廠房和土地,但這年頭值不了幾個錢,機器裝置都是用了二十多年的淘汰貨,只能拉去賣廢鐵,至於庫房裡的那些原材料和半成品,同樣賣不上價。
所以,滿打滿算,也就一百八十萬的評估資產,但與此同時,它欠了信用社和基金會一共三百五十萬貸款,嚴重的資不抵債。
既然破產了,這些東西的產權當然都換了主人,剩下的一百多萬,信用社和基金會只能和鄉政府協商解決。
第二項工作就是對員工進行分流。
絹紡廠一共有六十七名員工,除了廠長袁立是鄉政府指派,有行政編制之外,其他全是企業編和合同工。
對於這六十六人,祁同偉給他們安排了兩個出路。
一是回家待崗,每月拿一百元基本生活費,等待重新安排工作。
二是直接下崗,下崗費按照n+1標準執行,基數為三百元。
廠長袁立直接提出反對,他認為,所有員工應該一視同仁,按照縣裡企業的標準,全部一次性賠償五千元。
袁立這麼做是有私心的,因為他的七大姑八大姨進廠時間都不長,如果按照n+1標準賠償,這些人都賠不了多少錢。
祁同偉當然不會答應這個無理的要求,每個人工作年限不同,對廠子付出的貢獻也不同,怎麼可能一致對待。
當即就把袁立這個副組長給擼了,讓他回家反省。
沒想到袁立還不服氣,竟然帶著他的七大姑八大姨去縣裡上訪,說祁同偉在鄉里搞一言堂,公然違反縣裡制定的下崗賠償標準。
唉,不識相的東西,本來就自身難保了,還想興風作浪。
結果可想而知,他不僅被停職,還被鄉紀委請去喝茶,最終扯出一攤子事,並且涉及到經濟問題,移交給了司法部門。
為了早日解決問題,祁同偉也做了一點讓步,把賠償標準從n+1改為n+3。
最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