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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檬拿著合同看了起來,合同的主要內容是她承諾如果拿到比賽的第一名,就要為星耀娛樂錄製這首歌曲,並且保證在差不同的條件下,優先和星耀娛樂簽署長期合同。同時星耀也承諾,第一名的歌曲會請知名詞曲人創作,並由喬以辰擔當製作人,星耀娛樂負責發行。下面還寫了歌手可以獲得的報酬,雖然丁檬不瞭解行情,還是覺得,唔,這個價格好像有點低啊。
最後是關於違約,如果任何一方違反合約,必須付給對方一百萬的違約金。
一百萬對一個娛樂公司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不過要唬住還沒正式入行的小新人,還是綽綽有餘了。
&ldo;這份合同是自願簽署,我們不勉強。&rdo;代表話雖然這麼說,但他相信沒有人那麼傻會拒絕。
星耀娛樂在國內也是排得上號的娛樂公司,旗下也有不少當紅偶像,跟他們簽約,對新人來說是個不錯的選擇。這首歌雖然價格看上去有點低,但是配置很好,可以預想發行之後肯定會火。丁檬考慮了一陣,見其他選手都刷刷地簽完名了,也拿起筆把名字簽了上去。
負責人拿起合同檢查了一下,沒有發現什麼問題,就把自己那份收了起來。合同是一式兩份的,選手自己也會留一份,丁檬拿著合同想,要不要晚上再拿給喬以辰看看,萬一裡面有什麼陷阱呢?
呃,可是他們一個小新人好像也沒什麼價值。而且合同只對第一名有約束,這種煩惱……還是等到她真的拿到第一名再來考慮吧。?
☆、第二十章
? 合同簽署完後,星耀的代表就離開了,四強選手還坐在裡面,聽節目組的工作人員給他們講解接下來決賽的流程。
&ldo;決賽的四名選手會根據抽籤分為兩組,兩兩對抗。第一輪演唱結束後,由現場觀眾投票,選出進入冠軍爭奪戰的兩名選手。而票數較少的兩名選手,會再次進行演唱,這次由評委投票,選出本次比賽的季軍。兩名晉級的選手,會在這之後進行第二輪演唱,也由評委投票,選出本次《天籟之音》的冠軍。有什麼問題嗎?&rdo;
丁檬等人搖了搖頭,有個選手舉手問道:&ldo;也就是說這次我得準備兩首歌?&rdo;
&ldo;對。&rdo;工作人員點頭,&ldo;而且這次節目組對第一輪演唱的曲目也有要求。&rdo;
這話倒是在大家的意料之外,所有人都看著她,等她做進一步的說明:&ldo;節目組規定,第一輪演唱必須是你們在初選時唱的那首歌,當時的錄影節目組還儲存著,到時候會重新剪輯一下,在大螢幕上播放,和你們現在的演唱做對比。&rdo;
丁檬:&ldo;……&rdo;
這個簡直就是羞恥play啊。初選的時候本來就是清唱的,也沒有做什麼服裝造型,簡直是……純天然。而且她記得,喬以辰還說她唱ktv了,不知道評委的話會不會被一起剪輯下來……其他選手也跟她有一樣的顧慮,都小聲的議論了起來。
工作人員又開口道:&ldo;大家別害羞哈,初選的時候肯定算是你們的黑歷史了,不過對比那時候的你們,會讓觀眾更直觀的看見,經過這次比賽,你們成長了多少。這也會成為他們投票的一個依據。&rdo;
這話聽上去好像很有道理,但是結局也可能只是掉粉。
不過節目組的規則大家必須遵守,所以眾人都在心裡吐著槽,還是老老實實去訓練。
這一次的訓練和以前的任何一次都不同,因為這次是每人一個練習室,單獨訓練,每個人都不能靠近其選手的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