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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無雙至,禍不單行,
回到新布里斯班,寵物店傳來噩耗,狗狗在睡夢中離世。
丘位元的遺體被裝進曲奇餅乾鐵盒裡,繫上紅色絲綢帶,埋在市中心花園的牡丹花叢中。
“太突然了,我還想陪它玩兒拋接飛盤的遊戲來著。”
“我把飛盤也埋了,還有它最喜歡的骨頭玩具。”
林奇握著從園丁那裡借來的鏟子,拍實了泥土,在上面放了塊鵝卵石:
“別怪寵物店老闆,他很稱職,是丘位元年紀太大了。”
“是啊,它是條老狗了。”
她沒心情去小吃攤,徑直走過電影院,甚至連最喜歡的木偶戲也沒看一眼。
走回公寓的路上,西格德莉法低著頭,很久沒有梳理的金色長髮亂糟糟的,被風兒吹得凌亂不堪。
“這樣下去不行。”林奇主動打破了沉默:“咱們去喝一杯。”
“你不是戒酒了麼。”
“為了你,喝點也無妨。”
“謝謝,咱們去哪。”
“我知道個好地方,強尼老哥介紹給我的。”
下城區的某個小巷深處,
杉樹屋酒館的裝飾風格相當復古,傢俱裝飾大多都是木質的,鋼琴師彈奏著慵懶的爵士樂,昏暗的燈光能使人靜下心來,
林奇認識這裡的調酒師,他調製的火焰龍舌蘭是新布里斯班最棒的。
酒精含量由客人訂製,林奇選了40度,正適合借酒消愁。
幾杯酒下肚,二人都有些醉意微醺:
“現在就連寵物狗也沒了,你我都是一樣,在這世上形單影隻,再也無親無故。”
“至少還有彼此。”
“感謝有你,乾杯。”
“乾杯。”
西格德莉法一仰脖,火焰龍舌蘭酒順著喉嚨流淌而下,燒得胃口暖呵呵的,雖有些頭暈目眩,卻是說不出的舒坦。
時間流逝,鋼琴師離開了,服務生也下了班,酒館裡只剩調酒師和兩位顧客,變得安靜起來。
林奇走到自動點唱機旁,點了一首野小子樂隊的成名作《瘋癲少年》,
這是一首節奏極快的電音說唱,歌詞充滿年少輕狂、叛逆、桀驁不馴的青春色彩。
“想不到,你還聽這種歌,可是有年頭了。”
“很有年代感,是吧。”
酒喝了,點根菸也就顯得水到渠成,林奇噴了口煙霧,說到:
“那時候,我那礦工老爹還活著,他喝醉以後跟我提過一件事,
老爹初中逃課去看了一場演唱會,沒買票,聽了一半被保安趕出來。
他說那場演唱會他會記一輩子,那是野小子樂隊的《活火山》演唱會,當時和他同齡的叛逆少年共同崇拜的偶像。
他總用那臺二手市場淘來的老古董隨身聽播放這類歌曲,偶爾去KtV唱歌也喜歡飆幾嗓子,和他那些礦工朋友們唱著,笑著。
在我們小孩子聽來相當刺耳,像是噪音,於是每次都捂著耳朵。
後來,很多年過去了,父親早已不在,我抗起了養家的重任,每當疲勞到堅持不下去的時候,我就翻出那臺破隨身聽,聽著父親喜愛的歌。
不知怎麼的,就喜歡上了,打仗時都在聽。”
“現在還帶著麼?”
“隨身聽和磁帶都在空降任務中隨補給一起被摧毀了。”
“可惜。”
“剛剛看到,點唱機的推薦迴圈列表有這首歌,就點了,或許這就是緣分吧。”
“有時候,思念一個人,不知不覺就喜歡上他的愛好,瞭解他的心思,就像現在,”西格德莉法端著酒杯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