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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奇的記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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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裡,傷兵們都被抬到一片清理出的安全區域,包括我在內。
塔達林狙擊手的子彈打進鎖骨上方從背後穿出來,雖沒傷到任何臟器,也打得皮開肉綻。
更晚一些的時候,我被疼醒了。
麻醉劑的藥效過了,豆大的汗珠往下滾,浸溼了被單。
中彈的地方火辣辣地痛,就像有人把酒精灑在上面,
周圍一片漆黑,我聽到旁邊很多傷員在哀嚎,我也想發洩,
可我不能那樣做,不能給斯巴達連隊丟臉,
不知不覺間,我已經把自己的榮辱牢牢綁在這個集體的旗幟上。
我不再是必須被鞭子驅趕才肯幹活兒的蠢騾子,而是甘願為了集體吃苦。
榮辱與共,我想,這或許正是軍校教官一直追求的效果吧。
我咬著牙,忍了半宿疼痛,愣是一聲沒吭。
我告誡自己,必須得像個純爺們兒,
斯巴達連隊的戰士不會因為這點兒疼痛就哭鼻子的。
或許是高燒的原因,我開始胡思亂想,回憶都變得有些錯亂。
少年時代,我夢想成為橄欖球明星,持球達陣,讓全場的觀眾為我歡呼,後來夢碎了,
我變得成熟,麻木……不知所措。
經過這些天的戰鬥,我隱約看到了曙光,算不上夢想,也算是前進的方向。
我想,我——
馬庫斯·林奇,
泰拉聯邦公民,
貧賤的礦工之子,
我屬於這裡,
屬於聯邦軍隊,
在軍營,沒人會因為我的臉,或者我的出身而嘲笑我,
兄弟們互相鼓勵、扶持,生死相隨。
我有個想法,打完仗不像大多數人那樣拿著復原費回家工作,
我……想去軍官學校進修,就像我的連長強尼·佈雷澤那樣,
當一名職業軍人。
轉過天來,疼痛減弱,燒退了,變得清醒起來,
補了一覺兒,寫下這些文字的時候,我確認昨晚不是胡思亂想,
像我這樣沒人愛的醜八怪,除了部隊大家庭,又能去哪兒呢?
我決定了,就那麼幹,等到為母親養老送終,給妹妹賺足了嫁妝,
我就像強尼一樣不要命的打仗,以一個老兵的身份死在戰場上,為了人類的利益而死。
到那時,我會在公墓的綠草坪上得到一處安息之地,棺材蓋著泰拉聯邦國旗下葬,
有軍官對著我的墓碑敬禮,有穿禮服的儀仗隊為我鳴槍,戰友為我吹熄燈號。
一定會有女孩子為了戰爭英雄而抹一把同情的淚水,
到那時,出身和長相也就變得不重要了。
多麼風光,多麼壯烈,簡直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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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好得很快,繼續征程。
軍醫告訴我,我們的影片火了,點贊量破億,影片釋出方、媒體網站、廣告公司都賺得盆滿缽滿。
以前沒體驗過,當網紅的感覺還挺不錯,總有護士小姐來找我們簽名,
這下可把強尼這個老色鬼樂得屁顛兒屁顛兒的,簽名的時候偷偷往人家領子裡看,真是丟臉的傢伙。
對了,那個拍到我們在林中作戰影片的小子,
戰地記者羅傑斯,竟然真的獲得了普利策新聞獎,成了新聞界的頂流名人。
可氣的是,這小王八羔子為了拿獎,竟然一聲不吭地走了,回他的新聞公司總部升官去了。
到頭來,影片的鉅額廣告分紅一分錢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