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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十一不明白別鳴的心思,只當自己的命長是炫耀的資本,一抬下巴道:&ldo;昂。&rdo;
別鳴主動握住了茂十一的手,拉著他的手貼在自己的胸膛上,皺著眉頭,嚴肅又認真地說:&ldo;如果你能一直愛我,就愛我十年,就陪我十年。十年之後,我三十歲,你愛去哪兒去哪兒,愛做什麼做什麼,不用管我,也不用想我。&rdo;
&ldo;嗯?&rdo;茂十一顯然是沒有跟上別鳴的思路,&ldo;為什麼?&rdo;
&ldo;我在最好的年歲遇上了你,你把我從黑暗裡拉了出來,我很感激,我也愛上了你。但人妖畢竟殊途,十年對你來說不算什麼,可能一條皺紋都不會長,但是對我來說,二十歲到三十歲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時間。在這十年裡,我一定好好活著,快快樂樂地活著,爭取跟你一起看遍全世界的美好。我三十之後可能就老了,你別管我,走就行,我肯定不回去尋死。所以,哪怕是你變了心或怎麼著,就當施捨給我十年。反正十年對你們要來說,就是彈指一揮間的事。&rdo;
茂十一臉上青白交替了好一陣:&ldo;你什麼意思?你是說我對你的感情不真實,還是意有所指嗎?&rdo;
&ldo;不是的,我不是這個意思的!&rdo;別鳴又急得想哭,他要怎麼說,才能讓茂十一明白自己的心呢?
他只是不想束縛他而已。
他只是不想因為區區一個連百年都活不到的人類,耽誤了茂十一千歲萬歲的妖生而已。自己何德何能啊,遇見了一個姜爾歌,遇見了一個夏目狸舟,最後愛上了眼前這個人。如果時間可以重來一遍,他仍然願意用承受所有的抑鬱和痛苦,以等待茂十一的到來。
別鳴緩緩地低下頭,看著兩人相握的手。
不,不是的,自己並不是不想束縛他,相反,可以說,自己是太想把他鎖在身邊了。
可自己只是區區一個連百年都活不到的人類啊
無論如何都不能跟九尾貓妖相比較吧
☆、第四十六章 發第二遍會火
與別鳴一樣,郝恩玄也是辛苦碼字,在網路上連載自己構思和心血的小說家。
雖然沒幾個人看他們兩個的作品,但是對於別鳴來說,只是將自己心中的世界建構出來,將其中人與人之間的故事寫下來,就能讓他滿足了。碼字這件事,曾經是活下去的一種手段,現在是別鳴發自內心想要完成的一個夢想,也是他用來記錄與茂十一點滴故事的小手段。
只要不是那些亂寫亂編,不是某些總裁買□□、國土面積送給愛妻的無腦文,大部分的小說家,暫且不管他們的文筆或知名度,都還是真心實意地對待小說裡發生的劇情,愛意滿滿地對待小說中出現的人物。
每一部小說,都是他們的一個孩子。甚至小說中的每一個有血有肉的人物,都是他們關注愛著的孩子。
從無到有,從粗糙到精緻,從須臾片刻到地久天長,從輕描淡寫到刻骨銘心。
別鳴小說中的每一個人物,或多或少中都帶有他的影子,不論是在性格上面,脾氣方面,還是在面對一件事的決策方面。
莊周夢蝶,不知蝴蝶是我,亦或我是蝴蝶。
真正喜歡寫小說,而不是隻關注稿費和名氣的小說家,大概都會有這樣分不清裡裡外外的時刻吧。都說寫小說的時候,最重要的就是塑造個性鮮明、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而不是千篇一律的&ldo;經典&rdo;模板。小說家不能將自己的情感強加到人物身上,每個小說裡的人物從被創造出來的那一刻,就已經是完全獨立於小說家之外的人了。
這就像是生孩子一樣。
父親和母親,懷了十月胎,這時候他們的孩子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