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案件引起的討論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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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對這些水軍的傳喚不只是江南市的公安機關進行行動的,還有其他全國各地的公安機關一起配合行動的,一時之間光是水軍就傳喚了足足300多人。
在切實的證據面前這些水軍也只能如實交代了自己這些年做的事情,包括但不限於造謠抹黑誹謗娛樂圈內的明星,也包括了國內的一些著名的網路暴力致人死亡案件都是出於這些水軍之手。
在這些人交代後,公安機關對他們的處理就從傳喚轉化為逮捕狀態,這些水軍都被送到看守所直接等待法院審判了。
接著全國各地公安機關直接把案件移交給檢察院,由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審判。
最後法院對這些造謠誹謗他人的水軍們進行了審判,包括但不限於判處有期徒刑,還包括一些罰金以及對受害者的經濟補償。
總之這些水軍個個都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這個案子審判結果一公佈直接在全國範圍內引起了軒然大波。因為很多人都沒想到在網上誹謗抹黑他人居然也犯罪,所以這個案子直接在網上引起了巨大的爭議。
很多人認為只是在網上釋出一些東西怎麼還犯罪了呢,這是不是言論自由是一句空話?但也有人支援法院的判決。
很多人都不知道法院的判罰標準是否合法。
這時候一些律師看到了很多人根本不知道這些水軍為何會被這樣判罰,於是紛紛在網上發帖子來說明法院的判罰依據。
國內知名律師張律師為這個案子特特意發了一篇帖子。
“各位網友們好,我是張律師,很多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這個人職業道德這一塊是沒問題的,所以就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王巖先生被造謠誹謗一案對水軍的判罰是否合理進行說明。”
“首先從這些水軍做的事情來說,他們之前不只是在王巖先生一個人這裡造謠誹謗抹黑了,也包括其他的很多明星。同時還涉嫌歪曲事實,根據公安機關的通告來說,他們之前還參加過一些比較知名的網路暴力致人死亡的事件。”
“所以我個人認為法院的判決完全體現了法律的公正和公平原則,另外我個人的想法就是判決輕了,因為他們的所作所為致人死亡,造成了嚴重的不良社會影響。就衝這一點應該從重判罰。”
“法院判決他們的依據就是《龍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且情節嚴重的,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再結合他們這些人之前的所作所為,只是判處幾年有期徒刑已經是法院判決量刑比較寬鬆了,所以大家不要懷疑法院對這個案子的判決了。”
“同時這個案子的判罰也代表了司法的公正,也證明了網路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隨便造謠抹黑攻擊他人,歪曲事實,並且導致他人的名譽受損等,都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這篇張律師的帖子一出直接在全國的網上被置頂,因為這個帖子直接很名明確的說明了法院判罰的法律依據,而且根據公安機關通告的案情來說,這些人絕對判罰輕了。
雖然不至於是死刑,但是這些人名聲臭了和一輩子前途沒了是必然的,另外就是還得在裡面服刑,包吃包住踩縫紉機踩冒煙幹活。
這些人在法院宣判的當天直接暈倒過去好幾個,因為他們也沒想到只是當水軍發言居然都會被判刑,這往哪說理去?
但是法院的判決完全合理合法,這些水軍就算是上訴基本上也是維持原判。
這個案子是全龍國第一件關於網上發言不當導致一些不良後果和不良社會影響的被判刑的案子,對後面再有類似案件的審判有著很大的指導和參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