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原主父母亡故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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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原主出生。
原主出生後,原主父母就把原主看的跟眼珠子似的。自從原主出生開始,他們每個季度都會給原主做一套新衣服。
大隊裡的小孩基本都髒兮兮的,然而原主卻每天都被打扮的整整齊齊乾乾淨淨漂漂亮亮的。
別人家是半年還見不到一絲肉腥,而原主在家卻能隔天吃上肉。
原主六歲時,原主父母就送原主去上大隊小學了。要知道這個年代會送家裡女兒去上學的人家真的很少。原主所在的小學裡,連同原主在內也就3個女孩子,那剩下的兩個還是大隊長家的兩個孫女。
其實之前在原主兩三歲時,原主父母想著再要一個孩子,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都好。
當時原主父母決定再要個孩子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想想別人家最少的就有三四個孩子,而他們家就一個,到時候他們不在了,孩子被欺負了都沒有兄弟姐妹來幫忙出氣。
人家遇到麻煩時,可以一叫叫一大幫子人過來,而自家孩子卻只能一個人解決問題,孤零零的,到時候也只有被欺負的份了。
所以他們就想再要個孩子和自家寶貝女兒作伴。可人算不如天算,他們努力了好久也沒懷上。
後來就想開了,懷不上就懷不上吧!只要女兒一個也好,萬一真有了其他孩子也不知道他們還能不能一碗水端平,畢竟到時候女兒大些了,那個小的需要照顧,到時候為了照顧小的忽視了自己的寶貝女兒就不好了。
至於之前想的別人家孩子多,到時候女兒被欺負怎麼辦?那就招個厲害的上門女婿好了,反正他們家家底也還不錯,也招得起上門女婿。於是就這樣原主父母徹底歇了再要個孩子的心思。
可誰都沒有想到多年之後,在原主11歲時,原主母親突然就懷上了。
在原主母親懷孕8個月的時候已經進入12月了。
這天原主父親想去雲陽縣給妻子和女兒買些堅果蜜餞回來,沒想到在從縣城回家的路上就遇到了人販子正抱著一個昏迷的孩子和自己擦肩而過。
原主父親看出了孩子的不正常,立馬察覺出了不對勁。拐回去就和那人販子糾纏了起來,終於把孩子搶到了手裡後,就一腳將要逃走的人販子踹倒在地。
看著懷裡明顯是被人販子迷暈的孩子和地上那已經被周圍好心人綁起來的女人販子,言與安不由想起自家的寶貝女兒和妻子肚子裡的孩子。
將孩子送到了縣派出所,做完了筆錄,就拿著在供銷社買的東西匆匆忙忙的向大隊停靠牛車的地方趕去。
當快趕到大隊牛車經常停靠的地方時,沒想到斜對面突然衝出來一個人,噗哧噗哧噗哧的給了言與安三刀,有一刀甚至直中胸口。
後面言與安終於反應過來了,用所有力氣將來人打翻在地,然後再也撐不住也倒了下去。
“小顏~,玥玥~”
而這一幕正好被不遠處泰安大隊趕牛車的李大爺看到,急忙喊人將被原主父親打倒在地掙扎著正要站起來的兇手捆起來,讓人將兇手押送去了派出所。
緊接著李大爺又喊了幾個早上來縣城辦事,正準備坐牛車回去的泰安大隊隊員,讓他們幫忙把原主父親抬上牛車之後駕著牛車去了縣醫院。
但原主父親在剛被抬進縣醫院裡面時就嚥氣了,根本沒有等到醫生來。
後來經縣派出所公安盤問才知道,人販子一共就那兩個人,原主父親先前抓住的女人販子是後來捅原主父親刀子的那人販子的老婆。
兩個人販子是從京都逃出來的通緝犯,提前知道了訊息,換了個身份,來到了這個與京都相隔了近4千里的小縣城重操舊業,而那個孩子就是他們在路過南省時拐來的。
原主父親的訊息是被李大爺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