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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覺傷得更重一些,手臂上被抓出了條條血痕,眼皮也流著血。任何人這時候眼睛都要噴火的,況且國軟隊和生科隊的比分正在交替上升,兩大主力都被罰下場,局面立刻變得更加混亂,雙方的肢體衝突更多,最終國軟在裁判的明顯袒護下憑藉多次罰球命中獲得了冠軍。
獎盃被遞到了「野人王」手裡,有人問他怕不怕孟覺將來找他麻煩。「野人王」攙扶著老媽故意大聲道:
「怕個球!咱光腳不怕穿鞋的!」
他把獎盃塞到自己母親懷裡,又是擁抱又是照相,那位清潔女工受寵若驚,卻又習慣性地縮著肩膀,站在高大的兒子身邊。反觀孟覺,被許多花一樣的女生圍著,羅宋宋早被擠出去了。這樣悲劇般的英雄更容易激發女生的母性,但這種偽母愛,無論如何代替不了真正的母親所給予的呵護和關懷。
「有些人該兌現他的諾言了!」
生科的拉拉隊把信科隊長拉到籃球架下叫他吞籃板。羅宋宋覺得站在體育館的頂燈下格外的寒冷。輸並不可悲,可悲的是無論輸贏都沒有一位母親分享榮辱。宋玲為了羅宋宋看球而沒回家吃飯將她罵的狗血淋頭,只因為她那天一時興起煲了雞湯卻沒人品嘗。更糟糕的是,等晚上羅宋宋想要聽p3的時候才想起自己把書包忘在體育館了!
一般情況下落在體育館、食堂等公共場所的東西都是有去無歸,為了這個羅宋宋心急如焚,在體育館附近找了又找。
羅宋宋看著當年的自己在體育館外貼上著尋物啟示,把智曉亮送的鉛筆盒描繪的很詳細。
「你怎麼知道我的書包裡有什麼呢?」
「我們兩個之間哪有秘密。」
「可是你怎麼會知道我……」
孟覺似乎料到了她會問這個問題。
「那讓你害怕了吧……」
孟覺休完病假返校,第一件事又是跑到階梯教室的講臺上,別上麥找羅宋宋。
「羅圈圈,啊,不,羅宋宋同學,你的書包找到了,到我這裡來認領。過時不候。」
羅宋宋像一發炮彈似的從最後面衝到前面去。失而復得難免讓人激動,激動過後羅宋宋才發現孟覺「撿回來」的不是她丟的書包。
「這怎麼能不叫人害怕呢?你可是穿越到以前,把我剛買的書包撿回來了。」
書包是新的,寢室鑰匙是新的,手機是新的,p3是新的,《新編分子生物學》是新的,護手霜是新的,就連一包紙巾也還是那個牌子——他全部重新配了一整套送給羅宋宋!
沈西西這時候才說:「孟覺找我借了寢室的鑰匙去配……原來是為了這個!」語氣中不無艷羨之意。
如果單單如此,羅宋宋倒不會恐慌——一個富家子朋友做到這一點已經仁至義盡。
但是他為了她,還把書上的筆記重新抄了一遍,p3裡裝的歌也是一模一樣。只是沒有智曉亮送的鉛筆盒。他給她買了一個畫著音符的筆袋,裡面裝的水筆原子筆鉛筆都還是一模一樣,新的。朋友做到這份上已經越位了!
孟覺當時在準備的時候其實沒想那麼多,只是單純地覺得羅宋宋是為了他才不小心把書包給掉了,他得負責。可是他在配齊一切東西的時候不小心暴露出了自己的本心:友誼是無私的,而愛情是霸道的。
「你現在還怕麼?」
羅宋宋噫了一聲:「不怕。」
羅宋宋以前和沈西西關係很好的時候,莫馥君問過羅宋宋,你們現在這些小姑娘在一起都談些什麼?
其實兩個女孩子能在一起談什麼呢?無非是八卦,小道,秘聞。
不聊聊彼此的人生和理想?
沒有想那麼遠。
莫馥君痛心疾首:「青春年少,在一起談的全是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