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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芳環》情緣系列是我的又一部長篇小說,本小說文體為我自創,名叫“書外之書,劇外之劇”……寄情古今,贈予相知……
明月女神(二)
針對助金攻遼之事,月明與對其仰慕至深、敬畏有加的楊庭因有過激烈的爭執,也同她所敬重的表姐夫林沖有過爭論……但無論如何,她從未對自己所做之抉擇有任何猶豫,亦不後悔為完成這一大業而付出的十一年青春……
如果說趙月明助金攻遼之舉尚頗具爭議,那麼刺殺高俅父子則無疑為大快人心之事。終《水滸》一書,頭號奸臣高俅竟然未得應有報應,依然立於朝堂之上,繼續身兼要職,為禍人間,此實乃天下正義之士一大憾事!然而,施耐庵如此安排,想必至少有一大原因,就是在此不宜與歷史有太大相悖。高俅乃歷史真實人物,其生年不祥,卒年卻記載得很清楚——1126年,而《水滸傳》故事的結束所對應的歷史年代則為1122年左右,因此這時高俅還不能死……可筆者《裂世情緣》中的故事情節到1122年還遠未結束,那麼就由筆者來安排高俅和他那乾兒子高衙內的結局吧!
《裂世情緣》中,趙月明乃林沖髮妻張氏的表妹,張氏之母與月明之母為同胞姐妹……月明與張氏從小要好,她也十分欽佩表姐夫林沖……然而,然而,林沖因受宋江招安路線之限制且素懷忠君之心,最終未能親手為張氏夫人報仇……《裂世情緣》中,梁山軍在徵方臘戰爭中雖最終獲勝,卻也損失慘重,將領十亭去七亭,加上不願回汴京的武松、燕青、李俊等人,於大宋朝堂之上接受封賞的將領不到三十人,林沖亦在其中……他乃梁山軍重要將領,名滿天下,就連宋徽宗也甚為看中他,任命他為北京大名府留守司……林沖痛恨高俅,不願與之同朝為官,便請求辭去官職……徽宗皇帝親自召見他,道:“高俅殘害忠良、誤朕誤國,實乃罪大惡極!當初攻打你們之時,大敗而歸,還企圖欺瞞於朕,著實可恨。朕早已罷去其一切官職,給予嚴訓。愛卿乃當世英雄,大人有大量,請不必與之計較,看在朕的面子上,就留他一條狗命吧。朕向卿保證,只要卿為官一日,朕絕不錄用他。望卿以國家為重,替朕鎮守北京,外御強虜、內安民心。”對皇上的這番推心置腹,林沖感激涕零,遂走馬上任……1123年冬,林沖與世長辭……之後不久,高俅官復原職……
《裂世情緣》中,有以下情節:
……宋徽宗宣和二年(1120年)元月初十,已在梁山泊做客一個多月的趙月明,向宋江、林沖及梁山眾好漢告辭……宋江極力挽留,道:“元宵將至,趙女俠何不多留幾日,待元宵過後再走。”月明道:“謝宋寨主好意!小妹打擾多時,心中甚是過意不去。如今寒冬將盡、暴雪已止,小妹心中記掛義姐、愛徒,實在是不能再留了。再者,元月十五乃表姐生日,小妹想在北返之前去看看她。”此時恰恰感染風寒的林沖道:“月明,你不熟路徑,還是姐夫為你帶路吧。”月明道:“姐夫身體不適,月明豈敢勞駕……庭因,不如你帶我們去吧。”庭因未及答應,林沖便嘆道:“何言勞駕,她也是我的髮妻啊!”莊玉清(林沖第二任妻子)勸林沖道:“相公,你如今身體不好,去汴京多有風險,不如等你好些我再陪你去探望張姐姐吧。這次就讓庭因帶趙女俠她們去吧。”見是玉清相勸,林沖不好堅持,庭因也道:“請師父安心休養,徒兒帶趙姑姑及姐妹們去汴京就是,亦不忘為師父帶去問候。”……
如此,趙月明、盧玉珉、孫玉琇、高玉珊便由楊庭因帶路,於次日前往汴京城郊拜祭張氏……其實,趙月明此行,拜祭表姐不假,但她還有一個目的,就是獨自一人前去刺殺高俅父子……不想連累他人的善意及要強的個性決定了她未將這一目的告訴任何人——類似於“殺人者,打虎武松也”的氣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