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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毅還想說,秦聿先開口了,「貴單位口口聲聲說我當事人有重大過錯,我當事人是不能勝任工作還是給單位帶來了損失,能說詳細點嗎?」
被告律師依舊保持微笑,「葛先生一個堂堂大男人穿女裝搔首弄姿,給單位名譽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我們單位是正經單位,不能留你這種敗壞風氣的人。」
愛穿女裝?姜芮書不由將視線投向葛毅,原告今天穿了件白襯衫,下身是條黑西褲,身材有點肥胖,但看起來乾乾淨淨,一點也不油膩,也沒有一點娘氣,完全看不出是個女裝大佬。
「我當事人從未在單位穿過女裝,也沒有向任何同事透露過他這一喜好,若非有人偷看他的手機,根本沒有人會知道他穿女裝,一定要說有過錯,過錯也不在他。再者我當事人喜歡穿女裝並非一天兩天,但從未因此耽誤過工作,也從未因此給同事造成過困擾,這不應該成為你們辭退他的理由。」
「當年聘用葛先生的時候不知道他喜歡穿女裝,如果知道,單位根本就不會聘用他,他能隱藏十年之久,可見心機深沉,我們更不能要他。」
聽對方這樣汙衊自己,葛毅勃然大怒:「你——」
「好了好了。」眼見雙方要吵起來,姜芮書趕緊阻止,「坐下來好好說。」
兩人各自坐了回去,但臉色都很不好看。
姜芮書決定先從被告入手,「陳先生,根據葛先生提交上來的證據,他在貴單位工作已經十年,你們要解僱他,除非葛先生有重大失職或無法勝任工作,否則就是非法辭退,按照程式來說,貴單位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葛先生支付賠償金,總計12萬元整。」
被告代表不服氣,「他怎麼就沒過錯?他是個變態!他這種人不管去哪個單位都不會有人要,我們不想跟他計較才給他2萬塊,就2萬塊,愛要不要!」
葛毅差點拍案而起,被秦聿按住,「我當事人在貴單位工作十年,拋開這一喜好,跟其他員工並無區別,私人時間穿什麼是個人自由。貴單位以穿女裝為由解僱我當事人,屬非法辭退,貴單位要解僱我當事人,就必須按工齡賠付我當事人。」
誰知道被告還沒說話,葛毅先反駁他,「12萬塊能做什麼?我不要錢,只要工作!」
被告律師微微一笑,看笑話似的,「看來你們內部沒有達成一致。」
秦聿沒理他,低聲跟葛毅說:「要錢,我能幫你要到12萬甚至更多,但是要工作,你什麼都拿不到。」
「我不要錢!只要工作!」葛毅斷然拒絕,隨後看著被告代表,「要麼給我工作,要麼打官司!」
秦聿還想勸他,聽到這話,坐了回去。
被告代表一聽他放狠話,冷笑了聲,「行啊!那走著瞧!」說罷拂袖而去。
姜芮書有點無語,這叫什麼事?
「葛先生,我建議你還是答應他們的賠償,賠償金額可以再談談,如果你還願意接受調解,可以跟我說個準確的額度,我可以安排再次調解。」姜芮書不知道這個原告是怎麼想的,庭外調解是最合適的解決方式,便勸了勸他。
「我不要錢,只要工作,你能調解嗎?」葛毅問。
「這恐怕很難。」
「那上了法庭,你能不能幫我要工作回來?」
「恐怕也不行,除非你能證明自己屬於不能辭退的情況,否則按照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只要按標準賠付就可以辭退你。」
葛毅看著秦聿,「打官司你能保證贏吧?」
姜芮書挑了挑眉,饒有興趣地打量他,看他怎麼說。
秦聿覺得腦門青筋要跳起來,這貨就是個棒槌!感覺姜芮書好像在看熱鬧,他沒有回答原告,只說:「回去再說。」當著法官的面說自己打官司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