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案件始末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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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憶琳的調查結果沒錯,胡應天的確是他的化名,這個人的本名叫袁剛,今年40歲,西府省兆原縣人。
西府省與隴涼省相鄰,兆原縣緊挨著隴涼省,在2004年,兆原縣有部分地方划進了西府省。
袁剛每換一個地方,就會更換一個化名,並置辦一張與化名相同的假身份證件,用於日常使用。
4年前,袁剛輾轉來到了青縣,最開始他還只是照例做著人口買賣的生意。
九十年代初的隴涼省,最不缺山裡窮困潦倒到娶不上媳婦的村子,如果再早幾年青縣這一片的村鎮也是如此,不過由於有常青油田的建成,這一片地方民眾的生活水平比起之前有了不少好轉。
生活富裕的地方,人口也相較密集,青縣以及下屬的幾個鄉鎮上年輕漂亮的小姑娘,比起袁剛之前所去過的地方都要多,這裡對他而言就是拐賣人口的不二之地。
地方大了,關係自然複雜,袁剛人口買賣的生意還沒開始多久,他就因為一起拐賣結識了蔣光明。
當時蔣光明已經將蔣林明藏在了山神廟裡,蔣林明由於墜落山崖時摔倒了頭部,被救之後昏迷了大半年,清醒之後一直處於失憶狀態。
蔣林明這一失憶便是將近3年,3年後他突然清醒恢復了所有的記憶。
也就是從他恢復記憶開始,山神廟裡便多了一個惡魔。
恢復記憶沒幾天,他開始讓蔣光明按照他的要求佈置山神廟的地下密室,整個人也變得神神叨叨,說是自己找到了可以徹底自由,不再受通緝的方法。
他告訴蔣光明,自己曾經看過一本講述換髓換骨換容貌秘術的冊子,如果他按照書中的內容修煉,他便可以徹底變化自己身體骨骼肌肉、血液容貌,到時候他便能用新的身份重新回到社會中生活。
蔣光明從小就特別寵愛這個弟弟,也知道自己的這個弟弟喜歡研究些玄學秘術的東西,所以他想做什麼都依著他的想法。
蔣林明當年的強姦案性質特別惡劣,被他性侵的女孩皆是未成年,一共有三人,且三個人被救時都到了瀕死狀態,其中一名少女因被救治的太晚而身亡。
死亡女孩的家長在市裡的電視臺工作,九十年代一樣有輿情力量,死者的母親以輿情的力量向警方施壓,這樣的惡性案件,即便蔣光明再有錢有勢力,也沒辦法替他遮掩過去。
沒辦法,他只能選擇讓蔣光明逃亡,沒想到蔣光明在逃亡的過程中失足墜山。
蔣光明先警察一步找到了重傷的弟弟,將他藏身之後,便計劃在牧旗山上以他人的名義建造了這座山神廟。
山神廟建成之後,蔣光明將蔣林明就此藏身在了山神廟下的密室裡,這裡常年駐守的聾啞廟祝也是他的人,早年他有恩於這個廟祝,讓他免去了一場牢獄之災,所以廟祝心甘情願幫蔣光明守在山神廟保護蔣林明。
密室按照蔣林明的要求重整完畢後沒幾天,他要求哥哥給自己送個女人解解悶,蔣光明不以為然,只以為弟弟是想解決生理問題,於是便找了一個按摩小妹,蒙上她的眼睛,親自開車將她送到了山神廟裡。
事情遠沒有蔣光明所以為的那麼簡單,第一個被送進山神廟的按摩小妹,被蔣林明足足折磨了三天三夜。
那時候,是蔣林明練習秘術的初期,他按照記憶裡秘術的方法,在三天內36個時辰中,陽時整點與按摩小妹陰陽交合,陰時整點分別在按摩小妹的18處筋脈取血口服。
第一次的秘術練習結束之後,那按摩小妹早已經被蔣林明的變態行為嚇得精神失常。
等到蔣光明再見這個女人時,也被她的折磨後的模樣嚇了一大跳,當下他有考慮過乾脆殺了那個按摩小妹,可人命案一旦曝光,警察早晚會調查到他們身上,為了弟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