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你……你要幹什麼?你是在煽動!審判長說,書記員,記下他的話!一個字都不要漏。
青年軍官臉色蒼白,臉上浮現出可憐相來。
高羊禱告著:好兄弟,少說兩句吧……他腦子裡突然一亮,想起來了:這位青年軍官就是那位夜裡替他爹澆玉米的人。
我再重複一下剛才的話,青年軍官說,一個政黨,一個政府,如果不為人民群眾謀利益,人民就有權推翻它;一個黨的負責幹部,一個政府的官員,如果由人民的公僕變成了人民的主人,變成了騎在人民頭上的官老爺,人民就有權力打倒他!我自認為並沒有違反四項基本原則,我只是說:如果是那樣!事實上,中國共產黨是偉大正確的,是全心全意為人民的。經過整黨,黨風正在好轉。天堂縣的大多數黨員幹部也是好的。我要說這樣一句話:一粒耗子屎壞了一鍋粥。一個黨員、一個幹部的壞行為,往往影響黨的聲譽和政府的威望,群眾也不是完全公道的,他們往往把對某個官員的不滿轉嫁到更大的範圍內。但這不也是提醒黨和政府的幹部與官員更加小心,以免危害黨和政府的聲譽嗎?
我還認為,天堂縣長仲為民在蒜薹事件過程中,閉門不出,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竟加高院牆,牆上插玻璃,事件發生時,雖然縣政府工作人員多番電話催促,他卻拒絕到場與群眾見面,以致釀成大亂,造成嚴重後果,《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由於翫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仲為民身為縣長,不為群眾排憂解難,置國家利益不顧,是不是翫忽職守?他的行為構沒構成瀆職罪?如果我們還承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話,天堂縣人民檢察院應該就仲為民瀆職事向天堂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我的發言完了。
青年軍官站了一會兒,疲疲沓沓地坐在辯護席上。大庭裡響起瘋狂的掌聲。
審判長站起來,靜靜地等待掌聲平息。他說:
各位被告人,還有什麼要陳述的嗎?沒有,那麼我宣佈,暫時休庭。合議庭將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法律規定進行合議,半個小時後宣判。
唱的是八七年五月間
天堂縣發了大案件
十路警察齊出動
逮捕了百姓九十三
死的死,判的判
老百姓何日見青天
‐‐張扣在縣政府西側斜街演唱
一
唱完了一個段子,他摸起擱在身邊的鐵皮水壺,喝了一口水,潤了潤乾燥痛疼的喉嚨。他聽到圍在周圍的人們噼噼啪啪地鼓起掌來。有幾個年輕的嘶啞喉嚨大聲地吼叫著:張扣,唱得好啊!唱得過癮!
聽著他們的聲音,張扣彷彿看到了他們滿身的灰土和他們灼灼的眼睛,彷彿嗅到了他們身上若有若無的蒜薹氣味。時間已是深秋,天堂蒜薹案件經過一陣大呼小叫之後,早已風平浪靜。以高馬為首的二十幾個農民到勞改農場去服刑。縣長仲為民和縣委書記項南城調到別的縣去工作。新來的縣長和縣委書記在全縣幹部會上做了幾個報告,並組織縣委機關的幹部搞了一次義務勞動,將腐爛發臭的蒜薹推到橫貫縣城白水河中。在盛夏季節裡,河道中腐爛蒜薹臭氣瀰漫,燻得人噁心欲吐。但幾場暴雨過後,臭味漸漸淡薄了。起初,老百姓還在為這件事情議論紛紛,隨著農活的繁忙和話題的陳舊,百姓們的議論也與蒜薹的臭氣一樣,漸漸地消逝了。只有這個因為眼瞎而得到了寬大處理的張扣,還每天坐在縣政府旁邊的斜街上,彈著三絃,不知疲倦地演唱著天堂蒜薹之歌,並把這歌子越編越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