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算賬要錢(上)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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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聰義對沈家人依舊冷著一張臉。
“那就算算多少錢吧。”
沈大鵬與劉春花湊一起,嘀嘀咕咕了好一陣後,沈大鵬說話。
“達天死了七年了,我們領了7年的補償金,每月44.5元,總共3738元,晚澄和瑤瑤是我們孫女,我們也要該給她們出一部分嫁妝,就補個零頭,合計4000元。”
“公安同志,您看這樣可行嗎?”
明明只需要退3738塊,但沈大鵬卻是主動補零,說要推給沈晚澄4000塊。
這說明他們是真心知錯認錯了?
領頭的公安同志看向沈晚澄,詢問她的意見。
沈晚澄欲言又止。
劉聰義大聲說,“侄女,你想說什麼大聲說,我們都是為你做主的人!”
沈晚澄像似終於鼓足了勇氣,開始說。
“我爸沈達天1956年18歲時當兵,當兵前6年都沒有錢,61年結婚時,爺奶一床被子都沒有給我爸媽,分給我爸媽的房子還不如隔壁柴房。”
“結婚三年,我媽生了我和瑤瑤,家裡填了一些生活用品,依舊沒有錢。爺奶一個饅頭都沒有給過我家,還總讓我媽幹活,我爸說,以前他自己忍可以,但是不能讓媳婦孩子還因為他受罪。”
“所以在63年砸鍋賣鐵還借了錢,湊了五百給爺奶,寫了協議以後不負責爺奶養老。”
“這些都是爺奶同意過的,我家不欠爺奶的!”
沈晚澄說著,眼淚珠子撲撲下落,在場的人都心生憐憫。
人武部那位女幹事拍了拍沈晚澄肩膀安慰。
沈晚澄任由眼淚落,吐字卻是清晰依舊,繼續說。
“1964年到1967年我家還錢,生活,還是沒攢到什麼錢。一直到1967年,我爸升副連長,才開始攢錢。”
“我媽有記賬的習慣,我看過,都記得很清楚。”
“我爸升副連長後,每月工資72塊錢,每月家庭開支32元,存40元。”
“一直到1973年我爸犧牲前,7年存款3360元。”
“這期間我家建房子了,這四間青磚瓦房(堂屋後還有一間房)一共用了1000元,其他傢俱用品置辦我媽都沒有用存款,全是從日常開支中節儉出來的。”
“所以我爸犧牲時,我家有存款2360元。這個錢被爺奶逼著交給了他們保管。”
“我爸升副營長一個月就犧牲了,副營長一個月工資89元,我爸拿了一個月工資89元,部隊給喪葬補償金是三個月工資。89乘以4等於356,這裡就有356元。另外,我爸部隊單獨給了1000元撫卹金,我也是知道的。”
“所以1973年的時候,爺奶拿走的錢就是:2360加356加1000等於3716元。”
“1973年到1980年,我爸犧牲後的這七年,爺奶沒有給過我媽一分錢,我爸的補償金全部被爺奶收了。”
“因為我媽沒有正式工作,我家三個人每月領的補償金是我爸犧牲時工資的一半:44.5乘以84等於3738元。”
“所以爺奶拿走的錢應該是3716加3738等於7454元。”
沈晚澄看似哭哭啼啼,卻是字句清晰地將這些年沈家人搶了她們家的錢算得清清楚楚。
劉聰義看著沈晚澄的眼神都帶上了欣賞。
這丫頭是個做會計的好苗子啊。
7454元!
沈大鵬和劉春花聽見這個數字天都塌了。
他們從老二家刮來的錢,用的用了,分的分了,他們自己的小金庫連2000塊都沒有。
這些年他們給老大家的合計可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