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物業當庭反訴!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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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
安月明位於審判席的左側,也就是原告方。
楊輝和張沐海位於審判席的右側,也就是被告方。
文雨茗坐在審判席下書記員的位置。
她將庭前準備好的筆錄模板用光碟機複製到電腦上,隨後抬頭對著坐在底下的訴訟雙方說道:“人都到齊了,雙方就先核對一下證據原件吧,節省一下開庭時間。”
“好。”張沐海起身,並用手碰了一下楊輝,示意他一同去核對。
庭前核對證據材料,這是法院審理時經常會採用的做法。
因為立案時,當事人提交給法院的證據材料,都是影印件,這一道程式是為了減輕後面質證環節的壓力。
證據有沒有原件,對於原被告雙方各自提交的證據,其證明力的影響還是很大的。
如果原告沒有原件佐證,被告大可以用一句沒有原件來反駁,讓法官自行判斷證據的真偽,這時原告主張的事實被採信的力度就會大打折扣。
很簡單,你沒有原件,我就不認。
我不認,真實性就有待商榷。
除此之外,我還可以反將一軍。
說你這個證據是自己偽造的,那你又該如何應對?
所以,原件丟失對案件影響還是很大的。
待楊輝和張沐海來到原告席前。
“楊叔,一段時間不見,氣色稍微差了一點,您可以要多當心自己身體。”
安月明微笑地將證據原件一件件擺好,供楊輝和張沐海核對。
楊輝一聽,臉色都快憋成豬肝了。
他咬咬牙,狠聲道:“這就不勞你費心了。”
安月明本以為這樁案子還要等上好幾個月才開庭。
因為如果天騁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總部查賬,肯定會發覺江臨分公司的賬不對勁,再說,補充的銀行流水也應該有寄到他們總部了。
若天騁公司總部以楊輝等人職務侵佔為由報警。
那現在楊輝就是在局子裡,而不是在法庭上了。
在民事訴訟活動中,如果發現案件當事人涉及到刑事犯罪,就應當先中止對民事案件部分的審理。
先讓偵查機關(公安)對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實進行查清,再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由法院先對刑事犯罪進行審理,最後再對民事部分進行審理。
這是所謂“先刑後民”的慣常做法。
安月明不清楚楊輝是如何在天騁總部前矇混過關的,但眼下先把這個庭審給應對了,再慢慢查明。
雙方核對完原件,因為安月明和楊輝都是公民代理,文雨茗還順便檢查了一下他們的身份證件。
檢查完畢之後,她起身宣讀法庭紀律,而後繼續開口喊道:“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和審判員入庭!”
庭審現場所有人員同時起立。
這個案件因為涉及的金額較大,應當適用普通程式,由一名審判長和兩名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
噠噠噠。
地板上傳來陣陣皮鞋踏地的聲音,伴隨著腳步聲,審判長和兩名審判員同時入庭。
站定後,為首的審判長朗聲道:“全體請坐。”
他話音一落,現場全體人員再次落座。
庭審就要開始了!
底下旁聽的李盈盈、張悅琴等人,不由得將兩手掌相互交叉,緊緊地盯著前方的審判區域。
“下面核對當事人基本情況。”
“請原告簡要稱述你的個人資訊。”審判長將視線移向原告席上的安月明。
看到安月明的時候,審判長稍微愣了一下。
這原告看起來不像個律師,更像一個大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