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打高階局,往往採用最樸實無華的方式!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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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下的學生們都不明所以。
難道不是機器能不能被騙的問題才是更重要的嗎?
為什麼這個案件到公訴人這方來,就變成了信用卡有沒有較大價值的問題了呢?
306宿舍的幾個哥們也是一頭霧水。
“有沒有誰明白,安哥提出這個信用卡有沒有較大價值的用意,到底在哪裡?”吳優弱弱地問道。
他本來覺得自己腦子似乎長出來了,但一下子又被打回去了。
“他孃的,我要是能懂,還能坐在臺下嗎?”薛海是個急性子,說出來的話總是要直一點。
“你們放心,既然安哥提出這個問題,就自然有他的用意,你們看著就行了。”頭號粉絲江林傑肯定道。
“不過,對方提出來的機器能不能被騙的問題,非常的尖銳啊!”戴俊凌和李韋博異口同聲說道。
另一邊的舒晨,手中的筆也停住了,她這麼多年以來,第一次感覺自己的腦子不夠用了。
在她看來,機器當然是不能被騙的。
機器既然不能被騙,那詐騙罪就不可能成立才對!
但安月明提出來,肯定有他的道理。
她可沒忘記,當初在訴區政府的法庭上,安月明做出的臨場反應,到底有多麼的精彩!
這將是一場勝負難分的控辯對抗!
但真是勝負難分嗎?
......
“老陳,你有什麼想法?”高德韋轉頭詢問陳忠成。
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他們兩個都不是刑法領域的專家,對這類問題,他們也未曾有過研究。
陳忠成眯著眼睛,想了一下:“江臨大學提出的機器能不能被騙的問題,確實很刁鑽,說明他們對這個案件也很有研究,前面肯定做了不少工作。”
同為前輩的趙明志,此刻的興致竟然也被點上來了。
這個案件他作為江臨中院刑事庭副庭長,自然不可能沒有研究過。
刑法學界其實已經有人提出過這個問題了,只是因為案件發生的時間短暫,判決還未出來,每個學者的觀點還沒有被集中到檯面上來罷了。
他倒是想看看,在場對庭的四位學生,到底對這個案件會有怎麼樣的理解!
如果在真實的法庭上,交鋒是需要在他的主持之下的,而現在他只想安安靜靜地看著。
對嘛,這本身只是一場模擬法庭。
舞臺,就全部交給年輕人吧!
一旁沉寂已久的林思怡,在這時接話道:“一張信用卡本身並沒有較大的價值,一旦遺落也能透過掛失的方式作廢。”
所以,這跟案件有什麼關聯嗎?
其實,她也沒想明白,但她只能照著安月明說的話圓下去。
安月明知道眾人心中有疑問,他也不再賣關子,繼續道:“林檢察官說的沒錯,信用卡本身沒有較大的價值。”
“所以,本案應當分為兩個構成行為來看!”
“一是獲取信用卡的行為,二是使用信用卡的行為。”
“信用卡只是通向財富的鑰匙,此時財產並沒有完成轉移,我拿到你的信用卡,並非已經實際控制了你卡內的資金,為了獲得財物,就必須要使用到這張信用卡。”
“就好比我拿到張三家大門的鑰匙,難道張三家裡所有的財產包括房子都已經歸我了嗎?”
“不可能的!我只是拿到了張三家的鑰匙,並沒有對他的財產造成損失。”
“請辯護人仔細回想一下,《刑法》第196條“信用卡詐騙罪”完整的法律條文,該條文項下第三款載明,只要是冒用信用卡的,便足以構成本罪,並沒有區分到底是對人使用還是對機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