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安老師上課了!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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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月明不在乎林思怡對自己是什麼態度。
但從林思怡剛才那句“他是大一新生”,他隱約明白了一點。
這個女人,完全就是在看輕他法律水平。
這怎麼能忍?
大一怎麼了?
還不允許人偷偷捲了是吧?
必須懟回去!
“生命是無價的,沒有誰的生命可以超過其他人,那麼我請問林思怡學姐,一個人有權力處分自己的生命嗎?”
“在一個安樂死不合法的國家裡,醫生幫助自願結束生命的病人實行注射死亡,又是否構成故意殺人?”
“這與緊急避險又有何干?”
林思怡的聲音,冷得室溫都能降個八度下來。
嘶~
這火藥味有點濃啊?
底下的同學們覺得奇怪。
雖然林思怡平常都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樣子,但也從來沒有像這般帶著情緒。
剛才這位叫安月明的大一新生一說出名字,她立馬就提醒楊老師安月明的來歷。
可見他們之前就是認識的!
難道林思怡和他之間有什麼過節?
安月明沒有馬上回答,只是“禮貌”提醒道:“請學姐先回答我的問題。”
“安樂死不合法的國家裡,按法理,醫生是病人故意殺死自己的幫助犯,構成故意殺人罪,但是本案是由國外的哲學家虛構出來的,你的問題與案件背景無關。”
安月明糾正道:“學姐說的很對,可我們學的是華國的法律。”
底下有學生憋不住笑了出來。
可安月明說得也沒錯,儘管這個案件背景不是在華國,但他們學的是華國的法律。
仔細一想,他們剛才完全沒有站在這個方向去考慮過。
毋庸置疑,這個新生,比他們這些學長學姐,思考得要更全面一點。
林思怡不服氣,她反問:“所以,你的觀點是認為本案應該判處四個人有罪?”
安月明微笑地搖了搖頭:“不,我以上表述,僅是針對學姐所提出的緊急避險進行回答,並不代表我的觀點。”
楊老師饒有興致地看了眼安月明:“那安月明同學你說說,你的觀點又如何?”
“好的,楊老師。”安月明點點頭。
“我也認為,本案四位探險者應當判處無罪。”
無罪?
你剛才還說,四位探險者還有餘下兩種選擇,並不構成緊急避險的情況,那又如何說他們無罪?
這不是前後矛盾嗎?
底下一陣噓聲。
林思怡也不明所以,奇怪地看了一眼安月明。
“課堂上的各位,都是我的師兄師姐,系統學習法律的時間都比我要長。”
“以下觀點僅代表我的個人愚見。”
“這個案例之所以矛盾,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它本身就是虛構的。”
“四人的供詞一致,死者無法說話,屍體也都進到四人的肚子裡了,所以單以咱們刑法學上的疑罪從無原則來看,本案的證據並不足以支撐直接將四人定罪。”
底下的學生們若有所思。
疑罪從無原則,他們上學期學習《刑法總則》時,就學習過這方面的知識點。
沒有在第一時間反應過來,確實是他們法律邏輯的欠缺。
這個案件只有簡單的幾句表述,確實沒有足夠的證據證實他們之間的證詞是否為事前串通好的。
有疑點,就不能定罪。
安月明仍在講述著:“剛才有學長提出,歷史上,法律的首要任務便是維護社會秩序,不可否認,單單將法律的條文拎出來看它是死板的,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