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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時晴不加思索:“五月初二。”
她之所以會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為從此以後,這一天便成了她的生日,每年一進五月,她便會從白鶴山回來,一是過端午節,二是慶生。
雖然她是孩子,慶生也只是端秀宮裡的一桌酒席,可是她很開心,
話一出口,趙時晴便察覺到蕭真竟然按著她的肩膀!
“把你的爪子拿開!”
蕭真怔了怔,慌忙把手收了回來,藏在背後。
趙時晴冷哼一聲:“深更半夜,孤男寡女,田間地頭,動手動腳,居心叵測!”
不愧是蕭小肅的哥哥,天選捱打人。
蕭真忙道:“抱歉,不好意思,對不起,無意冒犯,我不是故意的,真不是。”
天吶,活了兩輩子,蕭真還是第一次被人當成登徒子。
趙時晴冷笑:“我記仇,這事沒完,我記住了。”
蕭真......記仇?什麼意思?
趙時晴又哼了一聲,迴歸正題:“說吧,什麼事讓你這麼激動?”
難得啊,自從她認識蕭真,這個蕭真就和活死人一樣,可是剛剛,她分明感覺到了蕭真的興奮。
蕭真看著她,月光如水,沖淡了趙時晴臉上的青澀,憑添了幾分柔婉,而蕭真的腦海中浮現出了另一張臉,那是一個面容模糊的小女娃,像個髒兮兮的破布娃娃,被一群狗圍在中間。
狗?
蕭真剛剛想到狗,便聽到一聲貓叫,接著,一隻貓不知從哪裡竄出來,跳到了趙時晴的肩頭,挑釁地看著蕭真,似乎在說:這個肩膀是你能按的嗎?
剎那之間,蕭真想起了京城那漫天的烏鴉,想起了剛剛那隻小鷹,趙時晴,她好像天生便與動物有著不同尋常的親近。
就像十年前的那個小女娃,她除了眼盲,身上還有很多傷,可唯獨沒有被狗咬過的傷痕。
那些狗不是想要傷害她,而是保護?
他緩了緩,對趙時晴說道:“十年前的四月初五,我去往白鳳城,途經青廬縣,在路邊的竹林裡看到一個滿身是傷的盲眼女童,女童大約四五歲的樣子,當時她身邊圍著一群野狗,我的侍衛趕走野狗,救下了那個小女童。
當時小女童受了傷,於是我們就把她送到一個郎中的家裡,並且留下診金,委託那名郎中為她尋找家人。”
說到這裡,蕭真長舒了一口氣,緩緩說道:“如果那個女童是你,那麼便是我識人不清,把你送進了火坑,那名郎中定然不是好人。”
趙時晴整個人全都石化了,她張著嘴,看著蕭真怔怔發呆,好一會兒,她才找到了自己的聲音:“你是說,十年前,你救過一個小女娃,那個小女娃是我?”
蕭真點點頭:“結合你對自己來歷的猜測,我懷疑那個小女娃就是你。”
趙時晴直勾勾看著蕭真,如果目光有穿透力,蕭真的那張假臉已經千瘡百孔。
“是青廬縣?”趙時晴問道。
蕭真再次點頭:“嚴格說來,是青廬縣通往白鳳城的一條小路上,不是官道,因為當時我是趁著我父母不在府裡,偷跑出來的,時間有限,所以那天我花了五兩銀子,才打聽到有一條近路可以通往白鳳城。”
“那你還記得那條路嗎?”趙時晴迫不及待地問道。
“記得,而且我現在的四名侍衛當中,有兩人就在當年跟我一起去白鳳城的隨從之中。即使我有記不清的地方,他們也會記得。”
畢竟,當年他也只是一個年僅八歲的孩子,小孩子雖然記性好,可是童年記憶會隨著成長漸漸淡去。
下一刻,蕭真的衣袖便被扯住,他低頭看去,一隻白生生的小手正緊緊抓著他的衣袖。
“把你的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