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他們這是遇見活佛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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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大知道張三兩口子去攔林驚秋的車馬,氣得抄起牆角的扁擔就出門找他們理論去了。
張大媳婦在圍裙上擦了擦手,說道:“當家的,你悠著一點,別把人打壞了。”
張大哼了一聲。
“那個潑皮,幾十年的書都讀到狗肚子裡去了,我不打他,就是去和他講講道理。”
講道理前你倒是先把扁擔放下啊。
“那行,當家的早去早回。”
張大媳婦笑眯眯地揮揮手。
林母耳朵聽著外面的動靜,手上的活一直沒停,嘴裡還在叨叨著林驚秋不懂得節省。
“下次可不要買成衣了,想穿衣娘給你們做就是,一套成衣的價錢翻了好幾倍,不划算。”
林書寧將新買的裙子往身上比了比,笑嘻嘻說道:“娘,買都買了,您就別說這些了,小妹心裡有成算的。”
“那倒是。”
林母拿起一件墨綠色的綢衣,衣裳上繡工針腳差了一些,絲毫不影響她的喜悅。
買新衣服誰不高興啊,她也高興。
以前在京城什麼沒見過,最珍貴的,每年只有幾匹貢給皇帝的羅雲紗林母都得到過一匹。
自從流放後,吃的就不說,穿的是粗布麻衣,最好的也就是棉布做的衣裳,這綢緞衣裳也不知多久沒摸過了。
手上的觸感甚是懷念。
摸著摸著,林母發覺手上 的感覺變了,低頭一看,原來是手掌上的老繭勾絲了。
“哎呀,這可如何是好?”
林書寧探頭一看,見衣服被勾壞了,心裡很是可惜,嘴上卻安慰著林母。
“沒事沒事,咱現在沒有以前講究,勾絲而已,還能穿的。”
以前別說勾絲的衣服,一些衣服都不可能穿第二次。
林母聽林書寧一說,覺得是這麼回事,線頭減減就好,又不明顯,穿出去沒人會注意到。
就算被注意到那又怎樣,她們去的可是流沙島,滿地鳥屎的一個海外島嶼,上面的人都是近百年被朝廷流放到上面的犯官及其家眷,別說綢布衣裳了,有件遮蔽體的衣裳就不錯了。
林母小心把新衣裳摺好,找了塊乾淨的藍花布給包了起來。
羊城的氣溫十分適宜,在這裡人人都穿著單薄的春衫,頭上簪著五顏六色的鮮花,不管男女都大大方方出門逛街,不用遮面,也不怕別人的目光。
就算此時的羊城治安混亂,一到趕集的時候,街道上還是擠擠挨挨都是人。
林驚秋帶著霍小六去了羊城的人市。
所謂人市,就是買賣奴隸的地方。
奴隸的來源來源一是戰俘,二是犯官家眷,三就是被家人賣給人牙子後流通到此,還有少量被原來的主家發賣出來的。
在這裡,挑奴隸跟挑牲口差不多,長得好身板好的價錢高一籌,會識文斷字的又高一籌,有一項技能的又比認字的高一籌。
林驚秋來這裡是想買兩個人,最好會經營,會算賬的。
她要開鋪子的。
賣糧食,水果果乾,還一些附屬農產品。
農場裡的東西都快把倉庫堆滿了,糧倉剩餘空間不多,她得拋售一批,為下一季糧食騰地方。
想要找到符合她要求的人並不多。
雷子啃著蘋果,悠哉悠哉說道:“女人,要不要我幫你?”
"你能幫我什麼?"
"你忘了?我可是神獸,一個人是忠是奸看一眼就知道。"
“好啊,你幫我。”
林驚秋從鬍子男的攤位裡出來。
這裡賣的都是來自暹羅國的奴隸,一個個長得男不男女不女的,買回去連鋤頭都扛不動,她看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