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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雄志原以為是頂替別人上大學的事東窗事發了,直到飛機失事後,沈揚和李子慧才告訴他,他是因為強姦和姦殺多名女子被捕的。
這些女子中,多數是在校學生,各地都有,姬雄志任職的學校裡也有一個,只是警方一直沒破案。
姬雄志向兩名警察說明了原委,但他們並不相信,說:“我們會查清的!”
“肯定是他乾的。”姬雄志喃喃地說,“聽同學們說,那個真的姬雄志後來過得很慘,父母得了病沒錢醫治,早早地過世了;好不容易找了個女朋友,後來也和他分手了。他一個人到處流浪,慢慢地和同學們斷了聯絡。他從小心理陰暗,幹出這種事不稀奇。”
金錢多聽完,心中不忿,你這是罪有應得,能怪誰?
你毀了人家一輩子,人家讓你吃點苦頭,理所當然。
嘴上卻說:“是挺冤枉的。那你打算怎麼辦?”
姬雄志嘆了口氣:“回去應該能查清,可現在,被困在這鬼地方,真他媽的活受罪!”
“你覺得他們能查清嗎?”金錢多試探著問。
“這不難吧,只要把我的真實身份調查清楚,不就真相大白了嗎?只是,頂替別人上大學,同樣是違法行為,工作是保不住了,恐怕還要坐牢。”
“如果他們查不清呢?”金錢多說,“你現在到了他們手裡,他們說你是什麼,你就是什麼,我有過這樣的遭遇。我那年酒駕被抓,就是這樣的情況。”
——我可能酒駕了,也可能沒酒駕,我斷片了,什麼都不記得了。
我是因為和幾個人發生了爭執,對方報了警,才被抓的。
當時我不在車上,車也不在路上,在停車場上停著呢,只是沒熄火,存在酒駕的嫌疑。
開始抓我的是防暴大隊,隨後被移交到交警支隊。
那幾個人說我酒駕了,但是那裡沒有攝像頭,沒有直接證據。
我被警方調查了一天,但最終也沒有查到我是否酒駕了。
從我家到出事地點,沿路的攝像頭都沒有拍到我的車。
他們把我拉到野外,給我上了背銬。
背銬你知道嗎?
就是一隻手從脖頸後面伸到背後,另一隻手從背後伸上去,兩隻手銬在一起,整個人扭曲成一個奇怪的姿勢。
那種滋味真不好受,手腕被手銬勒得又疼又麻,要斷了似的。
然後幾個人打我,讓我老實交代。
我不是不交代,是實在想不起來了。
他們不相信,以為我故意不配合,就打得更嚴重了。
別以為你能舉報他們,他們有一套非常巧妙的打法,既能讓你覺得疼,又驗不出傷來。
再說,你是一個人,他們是一群人,你和誰說理去?
呵呵,我充其量只是酒駕,他們就這樣對我,可想而知那些重案大案的嫌疑人,他們會採取什麼手段。
關鍵是,他們就這麼押著我到處調取監控,引來無數圍觀者。
尤其是去了我住的小區,小區裡的人還以為我犯了多嚴重的法呢。
真是丟人啊!
他們不僅折磨你的肉體,還要折磨你的精神。
折騰到第二天天快黑的時候,他們仍舊沒有找到證據。
那個頭頭改變了策略,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又是倒茶,又是遞煙的,客氣得不得了。
他說:“你的情況本身不嚴重,不會被起訴,大不了拘留幾天,你有必要這樣抵賴嗎?”
我說:“我沒有抵賴,是真的想不起來了。”
他想了想說:“那咱們共同回憶一下。”
我說好的。
說是共同回憶,其實只是他在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