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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紅英發現,自己的店,生意好像越來越好了。
以前一天十隻雞能賣光 ,就差不多了。有的時候還會剩下只把自己吃。
現在經常剛剛中午,十隻雞就賣光了。
第一次沈大林下午補殺了兩隻雞,還是沒夠賣。
後來每天殺十五隻雞,才算是勉強夠用。
而沈大林光是蹲那殺雞,就要用掉半天了。
“不來了不來了,還是要請個人。”沈大林現在回家都只能選在週末了。週末學校開房,學生會去市裡,就不大在學校邊上的小吃店吃飯。
工作日,店裡是忙的一塌糊塗。
張紅英也累的直不起腰來。
還是做衣服輕鬆一點。天天做菜,又一直做同樣的東西,現在張紅英已經聞見醬棒骨和雞湯的味道就飽了。
學生的市場就那麼大,消費能力有限。
之所以銷量突飛猛進,張紅英發現是因為來吃飯的,已經不僅僅是學生了。
剛開始來了一個滿身汗味,扛著一把鐵鍬的工人。
後來工人們就成群結隊的來了。
沈大林跟他們攀談,才知道附近有個苗木基地,有很多挖樹的工人。
樹大根深,要把樹連根挖起很費勁。經常需要很多身強力壯的壯年男子一起配合,才能把樹挖起來。
而且樹需要帶著一個幾百斤重的土球。
挖的時候,先繞著樹挖一圈,把那種巨大的樹根挖斷。再連著土一起挖出來,用稻草纏成一個個球的形狀。樹梢還要截掉,以保住水分,提高存活率。
挖樹顯然是一個辛苦活 。不是最壯的勞動力,幹不了這個。等到以後發展起來,挖樹種樹都可以靠挖掘機了。但是現在,都必須靠人力。
但是挖樹也高工資,據說動作快、力氣大的,一天就能挖到一百五十塊。
強體力勞動,高消耗,對吃的就很有要求。
大塊大塊的肉,要論碗吃的。沒有油水,體力跟不上,到時候腿一軟,或者反應慢一點,可能就得受傷。
幸而他們掙的多,也就捨得吃。
雖然不是所有人都來張紅英店裡買雞,但是每天只要有你們十來個想吃雞,銷量就直線上升。
學生買雞,頂多是買只雞翅,買條雞腿。再圖便宜就買雞肉絲,雞骨架。
但是工人就不一樣。大部分人兩三個人拼一隻雞,胃口大的,一個人能啃下去一隻。
張紅英的雞,就是這麼賣光的。
一隻老母雞,燉的稀爛。連皮帶肉吸溜進去,滋味鮮美,湯汁濃郁,油脂帶來了極大的滿足感。
雞翅兩塊一隻,雞腿三塊一隻,一整隻老母雞的話,就賣二十塊錢。
每次張紅英專給工人們挑又肥又大的。
打電話打電話,讓俞志強每星期送一百隻雞過來!
能賺錢,張紅英還是很激動的。
青鎮的雞,加運輸成本,也不超過六塊錢。一隻雞淨賺十四塊,還留下雞湯配麵條和米線。
雞雜、雞血還可以再賣一波。
沈建珍真是我的福星!張紅英一邊記賬,一邊自言自語感嘆。
“嗯?建珍哪哈了?來信了?”沈大林耳朵裡掛到“建珍”兩個字,連忙問道。
既然問起,張紅英心裡本來一直在為家裡人對她的偏心惱火,就趁機好奇的問:“阿叔,建珍和建興兩個,你更喜歡誰?”
沈大林毫不猶豫:“那肯定是兒子啊!
啥人會的不喜歡兒子去喜歡女兒。
女兒其實沒什麼用。
我跑船的時候,兒子十來歲就能上船了,女兒究竟不方便。”
“那麼看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