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我要租房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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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一軒拍了下胸脯,一臉得意地說道:
“老大,我查到了!帝都一共有二十五套鬧鬼的凶宅掛在網上招租,其中十四套的租金偏高,毫無凶宅該有的自知之明。另外十一套的租金倒是實在些,其中有一套鬧了十年鬼的老凶宅最便宜,地段也好,就在離這兒不過三公里遠的地方。這幾套房源我都已經發到您手機上了,請您查閱~”
在地府的這段時間,羅一軒跟一些老鬼學了不少本事,其中一點便是:作為一名優秀的手下不應該只會埋頭做事,更重要的是學會如何巧妙地彙報工作,要讓領導明白它的優秀與不可替代性。
聽完羅一軒的彙報,關欣不由滿意地點點頭,她篩選了半天都沒選出符合條件的房源,羅一軒卻只用了一分鐘不到就搞定。
果真是應了那句老話:專業的事要交給專業的鬼來幹。
其實也不怪關欣一時半會查不到,一般情況下網上的房源招租資訊並不會特意標明是凶宅,只有進入具體看房階段租客表示滿意了,中介才會提這麼一句,這樣更容易提高成交率。
但中介也只會說是凶宅,不會說鬧鬼,畢竟鬧鬼之說不被主旋律認可,絕大多數人也不信這個。
而羅一軒是匹配了網上的鬧鬼爆料資訊,才綜合推算出這些房源是鬧鬼的凶宅。
關欣開啟手機發現郵箱裡果然收到了一封新郵件,便把羅一軒趕回了地府,“做的好,你回去繼續玩牌吧。”
用完就扔。
看了一遍房源資料後,關欣也覺得羅一軒推薦的那套凶宅最合適。
價格便宜不說,地理位置也合適。
而且雖說是老凶宅,其實這套房子交付至今也不過才十一年不到一點,房子並不算舊。
可以說交付沒多久這房子就開始鬧鬼,至於鬧鬼的原因,網上的猜測種種,是否為真就不得而知了。
畢竟網路上的謠言比真話還多。
其間還鬧過一個插曲,因交付沒幾個月就開始鬧鬼,該屋業主便想把房子退給開發商,可開發商也不是傻的,瞭解過業主想退房的原因後咬死不讓退。
這種晦氣的宅子再落回手裡就賣不出去了,而且就算賣得出也得賤價出售,虧本的生意他們可不做。
為此,雙方還打了一場為期兩年的官司。
最後當然是開發商打贏了官司,畢竟房屋購買合同是有法律效應的,哪是想退就能隨便退的,更別說這房子已經過了戶,辦了產證。
業主沒辦法只能接受這個現實,但這房子他也不敢住了,直接掛出去賣,卻根本賣不出去。
要怪只能怪他與開發商鬧得太僵,被迫上了被告席的開發商吞不下這口氣,便老是壞他好事。
只要有人有意向購房,開發商就放出訊息說這宅子鬧鬼。
傳得繪聲繪色,搞得沒人敢買。
後來業主幹脆也不賣了,自己又不敢住,便想著租出去當包租公,能收回一點利潤也是好的。
這回開發商倒沒再搞事,畢竟租房又不是買房,不是一錘子買賣。
一開始這屋子還有人長租,可第一個租客住了不到一個月,屋子便開始鬧鬼了,嚇得租客連保證金都不要就退了租。
接連嚇走了好幾個租客後,中介們這才知道原來這屋子是真的鬧鬼,而不是開發商與業主交惡後故意抹黑。
自此,這間屋子便成為業內心照不宣的凶宅。
長租租不動了,只能短租。
短租的租客都只是暫時過渡一下,凡是人都有僥倖心理,總覺得自己住的這一個月裡未必會鬧怪事,再加上這房子所處地段好租金又便宜,所以也不乏市場。
只不過短租的租客大多是流動人口,其中更是不乏一些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