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自衛(12)對錯 (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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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十點,法院開庭。
法官問陪審團成員:“關於羅仲平、劉韜這兩宗謀殺案,你們有結果了嗎?”
在經過了長達二十小時的討論後,陪審團經過七輪投票表決,最終得到了大比分票數。
陪審團組長起立,說道:
“法官閣下,我們已經有了結果。
我們以10:2的票數,裁定趙靈兒謀殺羅仲平,罪名不成立。”
律師席上的胡木珍輕輕捏著拳,這是她預料到的結果,最關鍵,是看第二宗。
旁聽席上的許文山心事重重地看著胡木珍。
旁聽席上的姚若嵐內心猜想著,9:3,是9:3.。
而後陪審團組長繼續宣讀:
“我們以9票反對,3票贊同,裁定趙靈兒故意謀殺劉韜,罪名不成立。”
現場一片譁然。
被告席上的趙靈兒咧嘴一笑,此時,她已經變成了冷湄。
控方律師失望地搖搖頭。
胡木珍握緊拳頭,迎接著屬於她的勝利。
這場勝利,是鑽了空子,不,應該說是她利用了合理規則,用規則引導了判決結果。
法官敲了敲木槌,示意安靜。
而後他說:“陪審團,我對於你們的投票結果感覺失望,但表示尊重。我宣佈,趙靈兒謀殺羅仲平,罪名不成立,謀殺劉韜,罪名不成立。當體釋放。”
而後“趙靈兒”起身。
胡木珍拉著趙靈兒走出法院,外頭圍著全是記者。
相機、攝像機紛紛將焦點對準了趙靈兒。
記者丟擲問題:“趙靈兒女士,談談你對於這兩宗案件的看法。”
胡木珍保護著趙靈兒,送她上車。
記者們在後面追著拍照,有人說著:“這個女律師是誰,這麼厲害,謀殺都能打成無罪。”
“胡木珍,好像是叫胡木珍。”
胡木珍坐在汽車上,一旁的“趙靈兒”用沙啞的聲音說道:“謝了,胡律師。”
胡木珍看著車窗邊追逐的記者,用相機拍下她的照片。
她只有26歲,昨天,她還是陸陸無名,今天起,她成為了全K城最炙手可熱的律師。
晚上,許文山站在海邊,喝著酒,抽著煙。
案件結束,由於違規操作,他受到了重案組的警告處分。追求正義,卻得到了這樣的結果。
他將一瓶啤酒喝盡,拋入海中。
“許文山。”胡木珍走了過來。
二人看著這片海,他們曾牽手來過這裡多次,夜海茫茫,遠處的燈塔,閃爍著紅色的探照之光。
胡木珍想要去拉許文山的手,許文山伸手一縮。
“你是不是怪我?”胡木珍問。
許文山搖搖頭。
他並沒有理由怪胡木珍,從他當了警察,胡木珍當了律師之後,他們就各自明白。
同樣的問題:
如果有一天,胡木珍犯法了,許文山會不會親手抓她?
許文山會。
而如今這兩宗案件,許文山疏忽了,胡木珍抓住這個漏洞,為她的當事人爭取利益,無可厚非。
“我只是覺得,我們已經不像是過去的我們了。”許文山說。
胡木珍主動挽著許文山的手臂,說:“我沒有變,我只是在做一份工作。”
她將頭靠在許文山的肩上:“案件終於結束了,情人節也快到了,我們一起放個假,去旅行吧。”
那曾經熟悉的依偎,在此刻,竟令許文山感覺到了陌生、生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