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誰應就說誰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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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堂屋裡,趙正東也不想再和這個突然冒出來的姨媽廢話,起身一副送客的表情:“我們家廟小,住不下您這尊大佛,您還是哪兒來的趕緊回哪兒去吧。”
程芳芳一拍桌子:“你這孩子怎麼說話的呢,啊?我是你長輩,你這麼陰陽怪氣的說誰呢?”
“誰應就說誰。”趙正東轉頭看坐在角落的趙正南,“去大隊長家把他家養的旺財牽來,就說我家來了髒東西,借他家狗一用。”
趙正南發愣,他怎麼不知道大隊長家養了只叫旺財的狗啊?
趙二妹立刻反應過來,連忙道:“我去。”說完就腳步匆匆出了門。
程芳芳以為他們當真要去牽狗來,嚇得滋哇亂叫,一邊牽著孩子往外走一邊罵:“你個小癟三!你那早死的老子真該把你射牆上,什麼玩意兒,沒家教的東西!”
聽她越罵越難聽,趙正東挑了下眉,拿過桌上的一顆花生,屈指一彈,花生咻地射在快步往外走的程芳芳腿彎。
“哎喲!”程芳芳大叫一聲跪倒在地,手裡緊緊牽著的孩子也被她帶的摔在地上,剛長出來沒多久的大門牙吭哧一口磕在她臉上,瞬間破皮見了血。
那小孩兒頓時捂著嘴哇哇大哭起來,一邊哭一邊說他牙掉了,還手舞足蹈的踢打程芳芳。
程芳芳胡亂抹了把臉上的血,連忙抱過他哄起來。
等孩子不哭了,她才帶著孩子往外走,走出院子還回過頭來吐了口口水,罵道:“一輩子吃不了四個熱菜的窮酸玩意兒,就配在這鳥不拉屎的地方刨食兒吃。”
等她走遠,躲在不遠處的趙二妹才一溜小跑回了家。
一進門她就氣鼓鼓地道:“大哥,我不喜歡這個姨媽。”
“我也不喜歡。”大大咧咧的趙正東耷拉著眉眼。
“不喜歡咱就不來往。反正爸媽以前還在的時候,也都沒走過這門親戚。”這話是趙正東騙他們的。
原主的記憶裡,五歲多的時候,趙父趙母曾經帶著他和趙二妹去縣裡賣東西,當時碰巧遇到程志勇夫妻,也就是趙母的大哥大嫂,還有程老孃和程老頭。
程家一家之所以搬去縣裡住,完全是因為程志勇有個好媳婦兒。他老婆叫方翠,小時候因為貪玩,摔瘸了一條腿,她父母就這麼一個女兒,就想招個上門女婿。可這年頭大部分男人都是家裡的壯勞力,很少有願意上門的。於是挑來挑去,經人介紹後挑到了程志勇。
程志勇模樣不出眾,但濃眉大眼的也不難看,加上肯吃苦人又老實,方翠父母就表示很滿意。
介紹人是程家的一個表親,將上了門後這般那般的好處對程家一家子分析了後,程家也動心了。於是程志勇和方翠很快辦了酒席領了證。婚後兩人過的也不錯,程志勇一點不嫌棄方翠,事事親力親為,很得方翠父母喜歡,直接拿他當親兒子那麼看待。
不僅走關係將他塞進了單位裡,還自掏腰包在縣裡另買了一套房送給程志勇,讓他可以把父母接過來住。
程家一家搬到縣裡住後,日子一久,就徹底忘了鄉下還有個嫁了人的女兒。乍一在縣裡遇到,愣了會兒後直接無視趙母看見親人後欣喜的眼神,撇過頭當作沒看見一樣,快步離開了。
趙母回家後,一個人偷偷哭了好多次。趙父不知道該怎麼安慰妻子,只能和兒子女兒小聲吐槽程家的不對。
那時候的趙二妹還不到三歲,對這事沒有印象,可原主趙正東自小記性好,將這事記得很清楚。
所以趙正東在扒拉出了原主對程家的記憶後,對整個程家都沒了好感。要是換做一般親戚,他話也不會說那麼直白。畢竟這鄉下不敬長輩是要被說三道四的。他倒是無所謂,可趙二妹幾個孩子卻不能不顧忌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