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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著單薄的衣衫在雨水裡泡著真的很冷,他以為他能死了,和父母一樣,死在火拼的雨裡。
從小在戰鬥結束後摸著已經被搜過n遍的屍體,每天能翻到一點食物殘渣,就算是滿載而歸。
他曾在六歲撿到過一本書,書籍這種在黑街沒用的東西是不會有人浪費體力去搶的。
但這本書對他很有用,他用這本書學會了義大利語、英語、日語,最後他借用了這本書作者的名字做自己的名字。
書的作者在開篇自序結尾寫道:這本書如我的名字一般,是唯一無二的,沒有任何人的影子。
自己是獨一無二的,六歲的安格斯給自己下了定義。
像安格斯這樣的孩子在黑街上並不少,但這些小孩最後存活的寥寥。
有的挨不過溫度驟降的夜晚,死在了凌晨太陽還未升起的時候;有的找不到一點食物,吃著路邊不知道什麼名字的野草生生被毒死;但是大多的還是死在了火拼的餘波裡。
安格斯不一樣,他從小就能記事,熬過了最難熬的幼年期後,別人看到一抹硝煙就繞著躲開的黑手黨之間的鬥爭他不避諱。
膽子從偷偷撿匕首長大成從活人手裡生生奪槍,他已經不遜色於普通的成年人了。
可即便是這樣,也沒有一個黑手黨願意接納只有10歲的安格斯——他太瘦了。
瘦到就連上場做肉盾也沒有任何價值。
沒有任何勢力所屬還要在黑街上混是很難的,沒有黑手黨保護,所有的人都可以攻擊這類人,他們連夜晚都不能睡得踏實。
長大點的安格斯也曾想離開這片黑街,但是沒有加入任何黑手黨,就拿不到通行證,他離不開這裡。
那些底層的普通人一輩子只能待在這裡,他們的子孫後代也會被困在這裡一輩子。
黑街經常會下雨,好似老天也看不下去這片土地上的汙濁,想用雨水清洗血跡。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更何況是不甘於平凡踩在鋼絲線上行走的安格斯。
他這次是真的闖了馬蜂窩了。
安格斯搶了一個人的槍,但這個人在一個頗大的黑手黨裡是二把手。
他沒有把搶來的槍還回去,搶了就是搶了,還槍這種懦夫的行為,在黑街反而會被看不起,並不會換來諒解。
那個人沒有抓住滑溜跑走的他,叫來十幾個手裡有槍的手下不放過他。
他是十二歲,不是二十歲,如果他二十歲他會毫不猶豫地正面硬剛,現在他只能逃跑。
安格斯身中數槍後憑藉靈活的小巧身體擺脫了身後的追殺,躲進了一個有箱子能遮掩他身形的巷子。
狹窄的甬道里沒有粗重的呼吸聲,他已經進氣少出氣多,沒有力氣呼吸了。
我還能活到雨停嗎?
兩隻瘦小的手遮不住身上多個流血的洞,不算大的雨滴打在安格斯的鉑金色髮絲上,眼睫毛上,他的體溫在不可控制地降低,努力睜著墨綠色的眼睛不想睡過去。
睡過去他就真的等不到雨停了。
大腦在緩慢地運轉,安格斯問自己的內心,再來一次,還會搶那些大人的槍嗎?
當然會,有了槍他就能搶來食物,他就能更好地活下去,怎麼會為了潛在的隱患放棄麵包?
五感被逐漸剝離,眼皮漸漸合上。
我就睡一小會,一小會。
安格斯眼睛還沒有閉上多久,還沒有完全丟失的聽覺聽到了皮鞋踩在了潮溼沙子上的聲音。
皮鞋踩地的聲音,是他們又找來了嗎?
已經沒有多少力氣的安格斯積攢起身體裡最後一股勁,準備等靠近的那個人給他一個機會,一擊必殺的空門。
被拽著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