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閱讀12 (第1/2頁)
方自在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你是每天都有‘自戀kpi’嗎,一天之內不完成三次自戀行為,你就渾身刺撓?”
都說粉絲要離明星的作品近一些、離明星的生活遠一些,他現在只想離賀今朝越遠越好。
最好早點把這傢伙送走,凌宸不為繼承賀今朝的萬貫家財,而是怕再呆下去,他真怕自己忍不住把賀今朝的骨灰揚了。
……
中午一點,一輛慢悠悠的公交車停在xx鎮幸福裡小區東門外,凌宸帶著兩包節禮以及一個煩人鬼,迫不及待地走下了公交車。
雖然他們單位距離鎮上只有十幾公里路,可是公交車硬是坐了一個多小時,
這一路顛簸,凌宸懷疑自己的尾椎骨都要顛骨折了,也不知道能不能報工傷。
雖說這個地方的行政單位是“鎮”,但一線城市的“鎮”都是很氣派的。這裡有兩條地鐵線直通市中心,高鐵站也離這裡不遠,總而言之,這座小鎮相當熱鬧,三甲醫院購物廣場重點學校全都有,與凌宸他們所處的深山老林簡直是兩個世界。
幸福裡小區是前幾年新建的樓盤,環境相當好,鳥語花香,人車分離。凌宸一眼就喜歡上這裡,經過小區門口的房產中介時,他沒忍住放慢腳步,認認真真看了幾眼二手房的價格,這裡的房價對於一線城市不算貴,但是對於小鎮來說不算便宜。
賀今朝饒有興趣地問:“你想買房?”
凌宸喃喃:“誰不想買房啊?”
他太想要有一套房子了,一套獨屬於自己的房子。不是寄宿學校裡的多人宿舍,不是父母弟弟施捨般地給他留一個小小隔間,不是單位分配給他的單身公寓……而是一套寫著他的名字,完完全全屬於他的空間。
所以,凌宸才如此“見錢眼開”,他拼命省下每一分工資,都是為了給他的房產基金添磚加瓦。
賀今朝一聽,主動表示:“你要想要房子的話,我名下有好幾套,你喜歡別墅還是公寓?反正我死都死了,留著房子也沒用,你可以住。”
凌宸卻搖了搖頭:“那是你的房子。我可以要你的錢,但我不會要你的房子。”
賀今朝不理解,凌宸也沒打算解釋,他想要的從來不是一個豪華的房子,而是想要一個可以遮風避雨的家。
凌宸重新提起禮物,走進了小區裡。
正是中午時分,小區裡靜悄悄的,連樹上的鳥都趴在了窩裡。
賀今朝提醒他:“你這個時間來找‘大巫’,說不定他在午休,會不會打擾到他?”
凌宸其實是故意選的中午。他巴不得對方在睡覺,那他就可以順水推舟地把禮物留在門口,然後轉身再坐一個小時的顛車回山裡,到時候直接告訴宋主任自己吃了閉門羹,連大巫的面都沒見到。
他討厭社交,大巫也討厭社交。
如何避免無效社交?那就乾脆不要社交。
凌宸按照宋主任給他的地址,很快找到了大巫的住處。
那位年輕的宅男大巫獨居在十三樓,防盜門上貼著舊舊的春聯,門旁還有好幾個拆開的快遞盒和吃剩的外賣袋,看上面的單子日期至少放在這裡一個星期了。
果然很宅。
凌宸深吸一口氣,給自己做了八百遍心理建設,終於抬起手按響了門鈴。
結果門鈴沒響。
估計是沒電了。
凌宸改為敲門,他連續敲了三次,每次間隔半分鐘,一直無人響應。
真是……真是太好了!
凌宸暗自鬆了一口氣:“看來大巫不喜歡外人打擾,那我就把禮物放在門口,他明天取外賣的時候一定就能看到了。”
“——他不在家。”賀今朝忽然從防盜門上冒出半個身子,“我剛才進去轉了一圈,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