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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兮在嚮導的家裡休息了半個月,在一個風和日麗的清晨拱手作別。
嚮導執意將他送回了他的住處——進沙漠之前,朝兮已經把牛羊都賣了,羊圈也拆了,現在只有一個孤零零的蒙古包在那裡。
“需要我幫你聯絡羊販子麼?”嚮導看著他慘兮兮的家直皺眉頭,“你總要過日子的。”
朝兮搖一搖頭,說:“不必了。我只是回來收拾收拾行囊,我很快就會離開這裡了。”
嚮導有些驚訝,問:“離開草原嗎?”
朝兮微一點頭。
“去哪裡?”話一出口嚮導就有些後悔了,他們之間似乎也沒到能過問這些私事的關係。
果不其然,朝兮沒回答這個問題,卻從腰間的皮口袋裡摸出了一塊金元寶,丟到嚮導手上。
“以後估計沒機會見到了,你也不用再擔心有人拿槍頂著你後腦勺了。”
朝兮開著無傷大雅的玩笑,逗樂了嚮導,然後指著元寶說:“回去找金匠,給車嘎力巴打個麒麟鎖戴著吧,算我給孩子補的見面禮。”
他們是天不亮時瞞著車嘎力巴動身的,因為那孩子好像很喜歡朝兮,一直黏著他,朝兮怕他會哭鬧。
“麒麟是祥瑞,能福佑他聰慧伶俐,長命百歲。”朝兮如是說道。
嚮導這才收下了,按照蒙古人的規矩,送了他一柄半尺來長的景泰藍寶刀作為回禮。
看著那彎彎的短刀,朝兮恍惚想起了齊小黑,不知道解九將他送去了何處,一晃兒十來年過去了,他如今可還安好?
然而再一瞧空空蕩蕩的蒙古包,天地蒼茫,人若蚍蜉,或許齊小黑離他遠一點也是好的——遠離這些殺戮與是非,又何嘗不是另外一重際遇。
目送著嚮導遠去,朝兮轉身去拿了鐵鍬,從羊圈的某塊地下挖出了自己的家當。
有刀,有槍,還有三稜軍刺一類的殺器,是他透過黑市交易,從以前駐守在這裡的國民黨軍人手裡買來的。
儘管拆分過,這些東西也裝滿了四隻特大號手提箱。
他聯絡了一輛小型貨車,但車要明天早上才會過來接他,所以,今夜他不得不在這裡對付一宿。
草原上晝夜溫差巨大,而在他出去的這一個月裡,家裡應該是被哪個缺德的“洗劫”過,存放木柴和幹羊糞的窩棚全都空了,他連火爐都生不起來。
冷風在帳外呼嘯,森然的冷氣蔓延上來,鑽進四肢百骸裡。
睡是睡不著了,索性翻出張啟山的日記來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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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10月6日 星期五 晴
我今天可能要失眠了,果然還是對鬼車裡的那個張家人很在意。
本家敗落多年,竟然會有嫡系與日本人牽扯到一起,我有預感,長沙即將會因他而掀起一場狂風暴雨。
他為何會拒絕承認自己姓張?為何沒有發丘指?他從前經歷過什麼?
謝朝兮。
這個名字很漂亮。
和他本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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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10月13日 星期五 雨
他走了,走時穿著我的衣服。
晚上回去時,我習慣性地去看正對門口的長條沙發,卻沒有看見他。
習慣真可怕。
日山說,老八給他算了命,被閃電劈了招牌。
他原來還有一個侄子,老八說,他好像很在意他的侄子。
我們應該還會見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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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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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記每一篇都很短,用的詞句極盡簡潔平淡,甚至沒什麼邏輯,前言不搭後語,說是十歲小孩兒寫的都不會有人懷疑。
朝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