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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從小便喜愛音樂,但他的家裡有一個奇怪的規定,便是家庭成員禁止觸碰音樂,不能演奏任何樂器,不能唱歌,總之所有和音樂有關的都不能在家裡出現。
尼克都祖母特別討厭音樂,他的母親也一樣。總之,尼克在很小剛會走路時,就被教育不能接觸音樂。
不能聽音樂,不能彈奏音樂似乎是尼克家裡一直以來流傳下來的規矩,但除了尼克的曾祖母和祖母以外,沒人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麼。
時光飛逝,尼克很快從一名牙牙學語的幼兒長成了一名叛逆的少女。而此時尼克的曾祖母也老的糊塗了,行動更是不方便,只能坐在輪椅上。她記不清了周圍的人,有時甚至都會忘記尼克。
叛逆期的少年,總喜歡做一些大人不讓做的事情。
尼克本就熱愛音樂,只是從小一直被家裡人限制,現在處於叛逆期的他,更是要去接觸音樂、聆聽音樂、感受音樂。
一次課間,他借用同學的耳機,聽著同學手機裡播放的動聽的歌曲,那一刻他徹底的被深深的陶醉。也正是那一刻起,一顆夢想的種子在他心裡開始了萌芽!
從那以後,尼克只要一有機會,便會去聽音樂,他覺得一首好聽的音樂便是世間最美妙的聲音,他甚至能感受到那些音符在跳躍。
一次,他的一個朋友拿了一把吉他,一邊彈著吉他一邊唱歌。當尼克看到好朋友一邊彈奏吉他一邊唱歌的樣子,他覺得這樣子好酷,彈著吉他唱歌,這正是他想要的。
於是,他和朋友請教如何彈吉他。朋友給他做了示範,並將吉他遞給了尼克。
尼克接過吉他後,試著彈奏起來。尼克似乎是有音樂天賦,而這種天賦就像是與生俱來的一樣。尼克試著熟悉了一下,便能彈奏出美妙的曲子。
朋友被尼克的天賦驚呆了!便鼓勵他去學習音樂,不應該埋沒掉自己的天賦。
於是,尼克決定攢著零花錢,並利用課外時間,做一些雜工,他要攢錢買一把屬於自己的吉他。
就這樣,經過一段時間的積攢,尼克終於攢夠了一件二手吉他的錢。尼克以四百五十貝加爾幣的價錢買了一件二手吉他。
你可能認為才四百五十貝加爾幣也不多,但這對一個還在上學,年齡只有十四歲的少年來說,這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雖然這件吉他是一個二手的,但看上去還是比較新的。尼克對它愛不釋手,並依靠著自己的天賦,自學著彈著吉他。
很快,尼克便會一邊彈吉他一邊唱歌了!這一刻,尼克覺得自己簡直就是為音樂而生的。
這天,尼克在家門口一邊唱歌一邊忘我的彈奏吉他。不過,不幸的是,被他的祖母發現了!他的祖母氣急敗壞的衝了過來,教訓了尼克,並奪過尼克手中的吉他,將吉他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尼克的祖母還不忘將摔在地上的吉他補上兩腳。只見這吉他被徹底毀壞,尼克哭著捧起地上的吉他,他的母親此時也出來上前警告尼克不要再觸碰音樂。
這把損毀的吉他不僅摧毀了尼克的自尊,還摧毀了他的音樂夢想。
在那之後,尼克回到家裡,再也沒提起過音樂以及和音樂有關的事情。他的家裡人對此也變得高興起來,他們以為徹底粉碎了尼克的音樂夢想,殊不知,當夢想的種子被種下,它就會默默的生根、發芽、成長。
尼克家裡之所以傳下不碰音樂的規定,是從尼克的曾曾祖母那裡開始的,當時他的曾曾祖父為了追逐音樂的夢想,便離開了他的曾曾祖母和他當時還年幼的祖母。後來,尼克的曾曾祖父便再也沒有了訊息。只剩下她們母女倆相依為命。
尼克的曾曾祖母認為這一切都是音樂惹的禍,從那時起,她便定下家中的規矩,家裡不能有音樂,家裡的人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