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合作愉快,組團開大。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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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陳國華的警告,基金經理馬克絲毫不虛、直接回懟:“這位警官,我提醒你,你所說的【盯死我們】和【為所欲為】具體指的什麼?我們運作的基金會,是商業局及金管局審批成立,運作過程完全符合港島現行法律。
如果你無法對剛才的言論作合理解釋,那你已涉及到公職人員濫用權力和警務人員恐嚇普通市民兩項不法行為。
我身旁兩位是御用大律師,全程見證你的行為;做為合法權益被侵害者,我將在會後向立法局投訴你剛才的行為。”
·有兩位御用大律師做為基金會法律顧問,外加陳國華言辭確實有些許不當,因此馬克運用港島現行法律,對陳國華髮起反制,而且精準擊中陳國華命門,讓他在雙方交鋒中處於下風。
之所以造成這種現象,最主要的原因是港島的社會制度所制,眾所周知港島實行資本主義制度,而且高度資本化。
在高度資本主義社會,商人和資本是掌握最高權利的團體,政府和下轄的政務體系,本質是為商人和資本服務。
因此在92年的港島,一個上億美金基金會執行人,於港督而言,的確比一個警隊總督察份量重許多,這也是港島人人想成大水喉的原因。
陳國華有點懵,自從升職總督察,他感覺身邊的人、即使是被他調查的疑犯、都變得和善起來,已經記不清上次被調查目標懟是什麼時間,沒想到今天再次重溫一線辦案氣氛。
得知對方有兩位御用大律師,陳國華行為舉止頃刻間變得嚴肅起來,兩位御用大律師的分量,他還是清楚的,因此沒有剛進會議廳那股俯視眾人的氣勢。
在港島被稱作御用大律師的人,總共不超過五十人,全部都是立法局委員;而立法局是制定港島各項法令、政策最終的審批機構;在港督受權下,負責對各級公職人員監督和質詢;因此‘御用’是指代表女王統治港島的港督御用。
一旦陳國華剛才的言論,被兩位御用大律師捅到立法局討論,他將去立法局接受質詢和答辯;不管最後答辯結果如何,對於陳國華職業前途將是重創,甚至被迫辭職,都是大機率的事。
可陳國華能頂著‘熾天使’的名頭在港島對人動私刑,其性格也非膽小怕事之輩,明知有兩位御用大律師在,但他輸陣不勢,上前一步將頭頂馬克額頭,說道:“這個基金會,乾的是什麼勾當,你心裡不清楚嗎!有御用大律師,了不起了!最好把尾巴藏好,否則我一定送你們吃牢飯!”
陳國華說完轉身大喝一聲“收隊”,也不管基金經理馬克什麼表情,大步離開會議廳。
梁丘恪將西九龍總警署的公務車鑰匙拋給曹達華,轉身追上大步流星離去的陳國華;曹達華見狀,知道梁丘恪有事找陳國華,攔下餘下幾位國際刑警,上了西九龍的公務車。
“梁sir,有事?”見到自己下屬鑽進西九龍的公務車,陳國華問坐在副駕駛席的梁丘恪。
“看陳sir的樣子,好像拿這群人沒辦法了!”梁丘恪手指輕輕敲擊著儀表臺,看著對方。
陳國華眼睛眯成一條細線,驚疑不定的看著梁丘恪:“怎麼!梁sir有高招!”
“高招談不上,但要留他們在港島,也並非沒可能。”梁丘恪高深莫測的說道,如果曹達華在此,肯定知道靚仔又在釣魚。
“當真?”果然,陳國華聽完,方向盤上的雙手瞬間握拳砸在儀表臺,顯然被震驚到了;幾秒鐘後,意識到反應過於激烈,鬆開緊握的雙拳,說道:
“那些人都是慣犯,如何規避法律,正是他們所擅長的,想要抓他們,可不容易。”
“呵呵,陳sir,小了、格局小了。誰規定把他們留在港島,一定要抓他們,難道就沒有更直接的方法?”
“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