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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青雲第一次來到了任強家,第一次知道任強家還有一個沒結婚的大哥已三十好幾了。
大哥任松三十多了,為人老實,屬於幹啥啥不行的那種。整個人看起來很邋遢,不怎麼討人喜歡。
青雲和熊文在地裡第一次見到任強的家人,大哥一看就屬於好吃懶做的樣子。二哥二嫂看起來還像過日子的人,見了這兩個小客人很熱情。
二嫂熱情的說道:“任強的同學呀,我們現在收工回家做晚飯,你們今晚別走了。”
二嫂長得一般般,小麥色的面板,不是太精緻的五官。穿著打補丁的衣服,褲子也是打滿了補丁。留著長長的頭髮,梳著個馬尾,因為在種包穀手上身上都沾滿了泥。腳上穿一雙軍用膠鞋,倒是人很憨厚。
二哥和任強長得很像,身材很高大,也是一頭捲髮,眼睛和任強特別像。
青雲和熊文一起拒絕了二嫂的挽留,青雲客氣的說道:“你們忙你們的,不用管我們,我們只是擔心任強,來看看他。”
二嫂說:“來了,不吃個晚飯多不好意思。”熊文急忙婉拒道:“不用了,家裡知道我們要回去,都做好飯了,如果不按時回家,家長會擔心的。”
二嫂見狀也不好再挽留,於是說道:“那你們有空了常來玩,謝謝你們關心任強,家裡也沒什麼事,星期天下午跟你們一起去上學。”
任強將青雲和熊文送到了路口,在路上青雲對熊文說道:“會不會是他嫂子不想供他上學了??”熊文點點頭說:“有可能,因為他家太困難了,沒想到還有個大哥沒結婚。”
青雲回到家裡,文君見女兒回來了,晚上做的雞蛋麵。文君給女兒碗裡放了一勺豬油,還有一些雞蛋,撒了一些蔥花,再倒些醋和辣椒鹽。
一碗香噴噴的雞蛋麵放在青雲面前,早饞得流口水了。青雲大囗吃起來,母親做的飯真好吃,尤其是油水大解饞。
那個年代十天半個月才能吃頓肉,家家戶戶都以豬油來充當油水解饞。青雲吃碗雞蛋麵打了兩個飽嗝,一想到晚上又要和小君擠一張床青雲就不太開心。
表哥任洋不是太愛說話,每次青雲回來就是打個招呼而已,彷彿沒有可聊的話題。尤其是表哥那副高冷的樣子,令青雲極為討厭。
晚上和高小君睡一床青雲翻來覆去睡不著,腦子裡全是任強的影子。青雲發現自己已莫名其妙的喜歡上了任強。
青雲也不斷問自己,到底喜歡任強什麼。任強家那麼窮,而且他也不是班上最帥的,而且也不會哄人開心。自己也弄不清喜歡任強啥。
反正滿腦子都是這個人的影子,揮之不去,難道真應了那一句話。喜歡一個人不需要任何理由。
想著想著青雲終於困了,沉沉地睡了。第二天一大早,文君便上街買肉去了,女兒上學很少回來,想來想去還是決定買塊肉給女兒吃吃。
中午,文君把飯菜做好了,一大家子五個人,除了任洋剛來那天喊過紅梅一家吃飯之外再也沒叫過兒子媳婦來家吃飯。
分家這些年只有家裡來親戚了,為了不讓別人笑話,文君會叫兒媳全家聚一起吃飯之外那就是大年三十團年客氣的坐一起吃個年夜飯。
其他時候文君很少和兒媳來往,像這種吃肉的時候文君總是把門關上偷偷地吃。因為每次吃肉的時候,孫子孫女總是會聞著香味跑來望嘴。
但是這個狠心的爺爺奶奶即便是看見孩子來了也絕不會給孩子們吃一點,哪怕是喝一口湯都不會。
兩個年幼的孩子經常遭到爺爺奶奶和小姑的無情驅趕。甚至於孩子們剛到屋門口就吃到了爺爺奶奶的閉門羹,直到松娃和蘭蘭長大以後都不願意去回憶自已的童年。
蘭蘭小時候特別羨慕別人有爺爺奶奶疼,自己的童年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