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你跟我一群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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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爸爸有本地戶口。
很快地,白瓊跟媽媽也入了新爸爸的戶口本,成了城裡人,正式安定下來。
白瓊原名陳瓊,入新爸爸戶口本時,她才改的姓。
新爸爸待她不好不壞,不怎麼管她。
自從白瓊八歲時,媽媽給繼父生了一個兒子之後,連媽媽也不太管她了。
弟弟是家裡的寶貝疙瘩,繼父將他奉若掌珠,含在嘴裡都怕化了,養得他小小年紀,一堆的毛病,見到白瓊,甚至都不會喊一聲“姐”。
在這樣的原生家庭長大,白瓊自小便內向少言。她不善於溝通,不善於交際,不知道如何跟同學處好關係。
她原本以為,一個人也挺好。
直到以秦珊珊為首的一群人出現,她才知道,獨行俠是最可能成為她們的目標。
而白瓊,順理成章成了這個目標。
那時起,白瓊的床鋪莫名其妙出現一灘水跡是家常便飯,上課時校服經常被後桌用水筆塗鴉。
她本就是懦弱的性子,從一開始的忍氣吞聲,到後來的欲反抗而不能。
教室裡,以秦珊珊為首的幾個女生常聚在一起,指著她竊竊私語。那時的她只是一味的忍,叫自己視而不見就行了,卻不想她們得寸進尺,開始傳起她的黃謠。
“我不知道,是那次考試我沒告訴她答案,還是因為我是外地人,父母從不來學校。”白瓊到了如今這個窮途末路的局面,仍是不解自己為何會成為霸凌的物件。
即便她原是想著今夜結束自己的生命,遇到一個願意聽她傾訴的人,她仍然想問一聲“為什麼”。
“霸凌一個人是沒有理由的。”沈姳看著她在黑夜裡仍灼熱的目光,“誰霸凌,誰有錯。”
而且嚴格說起來,白瓊並不是“外地人”,她算個妥妥的“本地人”。
白瓊有錯嗎?
她或許錯在“不合群”,但這並不是霸凌的理由。
然而,往往在加害者都毫無表示的時候,受害者們反而都要自省起來。
我是做錯了什麼,才會讓她們如此對我?
還是因為我不夠好?
我是不是應該再外向一點,跟同學們相處得更好一些?
不,不是的。
再完美的人,在有心人眼裡也都是瑕疵。
內向,可以是“不合群”。
不愛被開玩笑,可以是“小心眼”,也可以是“真敏感”。
在視線之內的咫尺,傷害甚至可以被偽裝成“打鬧”。
收取保護費,更可以是“朋友間的照顧”,是“互相幫忙”。
跟老師求助,那是“打小報告”,是“玩不起”。
他們更不怕報警。
沒有人比他們更清楚地知道,自己是未成年人,法律都管不到他們身上。《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他們為所欲為的護身符。
“不用擔心,以後我罩著你。”沈姳豪爽地拍著她纖薄的肩膀,“回去睡個好覺,明天開始,你就不是那個‘不合群’的白瓊了。”
她指了指自己,接著說:“你跟我一群。”
白瓊臉上難得露出了笑容,旋即又立馬消失:“她們會連你一起欺負的。”
“我是那麼好欺負的嗎。”沈姳笑著說。
她的自信與寬慰,讓白瓊放下了心。她怔怔地看著沈姳,良久,才將心中的一句話問出了口:“你是天使嗎?”
“不是。”
沈姳當即否定道,“那是西方的玩意兒,我可是本土的。”
本土的神明揚起她高傲的面龐,彷彿目空一切,不可一世。
這一刻,白瓊鬆懈了全部心神,發自內心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