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糾正‘錯誤’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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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她們隨便找了家餐廳吃飯。
在等餐上來時,花曦突然拿出金卡遞到花朝朝跟前,“這卡給你。”
花朝朝激動的同時不忘問原因,“姐姐為什麼要把卡給我啊?”
“覺得你喜歡,而且我用不著。”花曦坦言道。
她確實用不上金卡,她的身份不需要用任何東西證明,當初金卡是繆絲創始人硬塞給她才收下的。
金卡放在她那裡沒有用,倒不如給花朝朝。
花曦是這樣想的。
……
晚飯已經做好,外出的花父花母也回到花宅。
轉移婚約的事等會花父花陸川就會在飯桌上提出。
說“轉移”其實不太恰當,花、易兩家之間的婚約原本定的就是花朝朝和易穆,這是他們從孃胎就定好的,之前是不知道孩子被抱錯才把婚約安在花曦身上,如今花朝朝回來,‘錯誤’也是時候糾正過來了。
原本不應該這麼快就說這件事的,花朝朝才剛找回來第二天,花陸川之所以如此焦急地現在就要把婚約糾正過來,最主要的原因在於花曦和易穆本身。
這麼些年來他們的相處花陸川和霍思情都看在眼裡,一丁點兒女之情都沒有,別說讓他們以後結婚了,他們能好好待在一個空間不打起來就算不錯了。
說起打架,就不得不提易穆父母還在世的時候。
霍思情在生完二胎之後,身體一直很虛弱,照顧不了孩子,所以花曦八歲之前大多時候是易穆的媽媽幫忙帶的。
彼時還是小孩的兩人,經常趁著易母不在時幹架。
他們的性格在很小的時候就已經形成,都很強勢,這就導致他們誰也不服誰,因為年紀小還學不會沉穩,所以一言不合就打架常常發生在他們之間。
兩個人打到八歲,直到易穆的父母意外去世才停歇下來,之後花曦由霍思情親自管教,而易穆拒絕花家的收養後把自己關在家裡,關了很長一段時間後才重新迴歸正常生活。
之前關係就不好,更別說後面了,他們的婚姻花陸川本就想找個時機解除,不過現在花朝朝回來了,花陸川再一次點燃希望,他想著,易穆和花曦處不來,不代表和花朝朝也處不來。
他的想法是,先讓兩個孩子相處看看,如果最後還是不行,他會尊重孩子們的意願,解除兩家婚約,往後也不再提及。
花家習慣先吃飯,再說事,所以此時此刻只能聽到筷子撞到瓷碗的聲音。
花朝朝閒不住,於是便找了搗蛋鬼聊天。
“小蛋,你說我待會是直接就答應好呢,還是委婉推脫一番再答應比較好呢?”
搗蛋鬼不是很明白花朝朝的問題,這兩個選項有什麼區別嗎?不過它給花朝朝提供另一個選擇:“其實宿主您不用走和原主一樣的路,您可以拒絕,不會影響到劇情主線。”
書中雖對易穆的描寫不多,戲份算得上是個有名字的配角n號,但也能看出他是個冷情冷性的人,最後名義上的未婚妻‘花朝朝’被逼瘋跳樓他都無動於衷。
這婚約有沒有都一個樣,所以搗蛋鬼才建議花朝朝拒絕。
“我不,我要答應。”花朝朝駁回搗蛋鬼的建議。
搗蛋鬼:“您難道是喜歡上他了?”
不能夠吧,雖然那個易穆長得確實帥,但宿主不是那麼膚淺的人,所以肯定不是臉的原因。
相處還不到一天,搗蛋鬼自以為它已經足夠了解花朝朝的為人。
“那倒沒有。”花朝朝回答,“不過也差不多,畢竟他的臉和男主不分上下,都帥得養眼,放在身邊心情會很愉悅。”
其實還有一個原因她沒說,就是她感覺易穆並不像看上去那樣簡單。
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