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城門失火,殃及池魚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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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把王憶苦的名聲搞臭,對於林哲來說就是勝利。
會所那邊,崔董雷等人也滿意的走了出來。
邊走還邊回味著剛才的事。
“兄弟,你剛才好端端的提了一句銷魂玉,你猜怎麼著,我感覺我眼前那女孩就是銷魂玉,簡直蓋了帽了。”
王憶苦都看在了眼裡。
只是剛才沒來得及細問,現在出來了,肯定得滿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
“那銷魂玉真有那麼好嗎?都把你迷成這樣了?”
說起這個,崔東雷停下了腳步。
屬實不知道該怎麼跟王憶苦解釋。
“怎麼跟你說呢,就好比一輛車,全球限量款,有錢還買不到的那種,不管你給人家花多少錢,人家都不用正眼瞧你,胃口大著呢,除非你把資產過戶給人家,這種女人代價太高,想想就行了。”
崔東雷越是這樣說,王憶苦越想認識一下。
“說的那麼玄乎,敢不敢帶我見識一下,我倒要看看,是不是像你說的那麼誇張。”
別看兩人面上稱兄道弟。
暗地裡崔東雷對王憶苦也有不滿意的地方。
只是出於身份地位,還得互相做做表面兄弟。
正好可以趁著這個機會,打擊一下王憶苦的自信。
反正怎麼都不吃虧。
如果王憶苦成功了,那麼還可以打擊一下銷魂玉。
“行,只不過得等等,我和這娘們也就見過兩次,沒有聯絡方式,我讓朋友組個局,把她叫上就完了。”
殊不知林哲早就準備好了,就等著他們的電話呢。
田龍眼見就能報仇了,表現的比誰都激動。
“林公子,依我看這事都多餘報警,我直接帶兄弟衝進去,二話不說先給王憶苦那孫子吃頓飽的,他做這種事理虧,到時候條件還不是任由咱們隨便開?”
如果真像田龍說的那樣做,林哲就違法了。
這種愚蠢的事,林哲怎麼能幹?
並且還給田龍分析了一下不一樣的地方。
“你那麼做叫仙人跳,弄不好是要坐牢的,讓警察進去抓現行,到時候只要蕭紅玉反口,王憶苦想證明自己的清白,就只能想辦法舉證,加上證據不全面,警察一般都會讓和解,但是和解的前提是必須賠償,一旦立了案,王憶苦的麻煩就大了。”
這一刻,田龍才知道自己和林哲的差距。
同樣都是仙人跳,林哲的辦法好像是挺合法的。
哪怕是個簡單的未遂,以王憶苦那種條件,絕對承受不住那種後果。
“林公子,你這些都和誰學的?你有這腦子不出來混可惜了,就你這手段,坑道上那些淫蟲,一坑一個不吱聲。”
包括現在,田龍看到的也只是表面。
乍一看,林哲的計劃是挺完美的,但是這個計劃也有個缺點,那就是隻能用一次。
總不能每次都去報警吧?
久而久之,被警察發現了,非得多加一條浪費公共資源罪。
林哲認識蕭紅玉是透過李一,而崔東雷也同樣找到了李一。
“喂,一哥,王公子組了個局,想和你認識一下,還希望一哥能賞個臉,當然一哥能把銷魂玉帶來就更好了。”
崔東雷的事李一早就聽說了。
而且對林哲敢和王憶苦叫板這件事也感覺到震驚!
即便他們這幫人有錢,但和王憶苦比起來,全特麼是窮鬼。
如果是李一的話,絕對沒膽子和王憶苦叫板。
甚至害怕王憶苦報復的時候,把他們全都算進去,所以最近都沒跟林哲怎麼聯絡。
就是想保持箇中立,先看看風向